惡意欠薪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只有具備以下三個方面才構成惡意欠薪罪,因此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立案標準如下:
1、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也就是說當事人基本上有支付勞動報酬的能力但以各種理由拒絕支付;
2、數額較大,對于數額較大的具體定義還未明確規定,一般根據相關的司法實踐來看,涉及數額為5000到10000的均可以被認定為數額較大;
3、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也就是經過政府機關干涉但依然不支付的。
在遇到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報酬時,勞動者正確的做法是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申請進行勞動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勞動訴訟,通過法律途徑來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在此,建議各位老板不要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畢竟善待員工就是善待自己的事業。
惡意欠薪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主體要件:一般主體,即企業和自然人。企業系指用人單位,包括公司、企業事業單位。自然人包括用人單位以外的自然人。
2、主觀要件: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即主觀上明知自己的”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這種不作為行為會產生勞動者不能及時實際得到勞動報酬的社會危害后果,卻希望或放任這種后果發生。
3、客體要件:雙重客體,既侵犯勞動者的財產權,又妨礙了正常的勞動用工關系,侵犯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4、客觀方面:在犯罪客觀要件方面,應既有危害行為又有危害結果,且兩者間有刑法上的因果關系。
綜上所述,惡意欠薪罪立案標準為: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也就是說當事人基本上有支付勞動報酬的能力但以各種理由拒絕支付;數額較大,對于數額較大的具體定義還未明確規定,一般根據相關的司法實踐來看,涉及數額為5000到10000的均可以被認定為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也就是經過政府機關干涉但依然不支付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并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欠薪罪立案標準金額
只有具備以下三個方面才構成惡意欠薪罪,因此,本罪的立案標準如下:
1、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也就是說當事人基本上有支付勞動報酬的能力但以各種理由拒絕支付;
2、數額較大,對于數額較大的具體定義還未明確規定,一般根據相關的司法實踐來看,涉及數額為5000到10000的均可以被認定為數額較大;
3、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也就是經過政府機關干涉但依然不支付的。
法律規定只有行為人在同時符合上述三方面的條件時,才能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惡意討薪罪立案標準
我國法律只有惡意欠薪罪,沒有惡意討薪罪,但是可以收集相關企業的惡意欠薪行為的證據,以惡意欠薪罪來追訴。具有以下行為的,應該予以立案偵查:1、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的;2、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3、拖欠的數額較大的;4、經過政府有關部門責令仍不支付的。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并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機關。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惡意欠薪罪的立案標準
法律分析:惡意欠薪罪立案標準如下:當事人基本上有支付勞動報酬的能力,但是因為各種原因拒絕進行支付的;數額較大,數額較大的具體界定尚未明確。一般情況下,根據相關司法實踐,涉及金額在5000至10000之間的,可以視為數額較大;在政府機關的干預下仍然沒有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一條
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于勞動者來說,如果出現用人單位惡意欠薪的行為,我們是可以報案的,然后讓用人單位接受相應的懲罰,對于惡意欠薪入刑的標準來說,我們一般是需要從是否存在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等行為進行判斷。
相關推薦:
打架起訴立案多久(派出所打架立案期限是幾天)
濫伐森林立案起點(濫伐林木案的立案標準)
勞動法規定賠償金(勞動法經濟補償金的法律規定)
遣散費的賠償標準(公司遣散費的賠償標準)
懷孕期間辭退賠償(懷孕辭退員工怎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