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構成要件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構成要件如下:
1、生態環境損害,首先,要求存在實際的生態環境損害。這包括對自然生態系統、生物多樣性、空氣、水、土壤等方面的損害,如污染、破壞、破壞生態平衡、破壞自然資源等;
2、損害因果關系,要求存在損害與被申請人的行為之間的因果關系。即被申請人的行為直接或間接導致了生態環境的損害;
3、過錯或違法行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通常要求被申請人的行為存在過錯或違法行為。這可能涉及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或其他環境保護標準的行為;
4、主體身份,被申請人通常是對生態環境造成損害的責任主體,可以是個人、企業、政府機關等;
5、 損害賠償請求,損害賠償責任要求有損害方提出損害賠償請求,要求被申請人賠償損失。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標準如下:
1、恢復損害,一種常見的賠償標準是恢復損害,即被申請人需要采取措施修復、恢復或修復受損的生態環境。這可能包括清理污染物、植樹造林、水域治理等行動;
2、經濟損失賠償,在一些情況下,賠償可能以經濟損失為基礎。這涉及對受損方的經濟損失進行補償,例如失去的生產能力、生態系統服務價值的減少等;
3、生態修復費用,賠償可能包括支付生態修復費用,用于恢復受損的生態系統。這可以是根據專業評估確定的實際修復費用;
4、罰款和懲罰性賠償,在某些情況下,法律可能規定對違法行為實施罰款和懲罰性賠償。這些金額可能根據損害的程度和違法行為的嚴重性而有所不同。
綜上所述,除了上述標準之外,賠償還可以采取其他形式,如提供替代自然資源、提供環境保護設施、進行環境教育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條
因污染環境、破壞生態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條
因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發生糾紛,行為人應當就法律規定的不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的情形及其行為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條
兩個以上侵權人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承擔責任的大小,根據污染物的種類、濃度、排放量,破壞生態的方式、范圍、程度,以及行為對損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確定。
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條
侵權人違反法律規定故意污染環境、破壞生態造成嚴重后果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
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條
因第三人的過錯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被侵權人可以向侵權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侵權人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企業環境污染問題糾紛如何解決
一、被污染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六條 因水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海事管理機構、漁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調解處理;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十八條 因水污染受到損害的當事人人數眾多的,可以依法由當事人推選代表人進行共同訴訟。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有關社會團體可以依法支持因水污染受到損害的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國家鼓勵法律服務機構和律師為水污染損害訴訟中的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第八十九條 因水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當事人可以委托環境監測機構提供監測數據。環境監測機構應當接受委托,如實提供有關監測數據。
二、污染企業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七條 因水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由排污方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及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
1、三同時竣工驗收監測報告一份,證明企業三同時建設驗收時排放的廢水、廢氣、廢渣的排放指標符合國家標準。
2、檢測報告一份,證明環境監測站對原告所在地河水檢測結論為達標,符合農業灌溉水質標準,對企業廢水污染源的監測鑒定結論也符合排放標準;
3、被污染一方圖片一組,證明通過環保局拍照留樣,被污染一方農作物是否受損狀況;
4、檢測和評價報告書一份,證明企業的廢水、粉塵、廢氣、噪聲都是符合要求的,不存在污染農作物的事實;
5、工業廢棄物處置協議一份,證明被告的廢液、廢渣及廢舊包材都是送往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不存在廢棄物排放影響周圍環境的事實;
6、污水代處理合同一份,證明企業的廢水經處理后排放至污水處理廠進行集中處理,不存在廢水排到河道污染農作物的事實。
污染受害者法律幫助中心 熱線:010-62267459 中心郵箱:
[email protected]魚塘農田污染,請問怎么賠償
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六十五條規定,“因污染環境造成損害的,污染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同時《侵權責任法》第六十六條還規定,“因污染環境發生糾紛,污染者應當就法律規定的不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的情形及其行為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因此,環境污染侵權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及因果關系的推定。受害人只需證明排污者實施了污染環境的行為及自己受到了損失,并且侵權人的排污行為與自己的損失之間存在一定的聯系。 養雞場應當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及其行為與魚塘損害后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否則,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企業排出的污水污染了你的家魚塘,造成魚大量死亡,你可以要求上游的企業賠償你的損失。環境污染責任采用了無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在受害人有損害,污染者的行為與損害有因果關系的情況下,不論污染者有無過錯,都應當對其污染造成的損害承擔侵權責任。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是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決定排污單位是否需要繳納排污費和進行環境管理的依據,并不是確定排污者是否承擔賠償責任的界限。因此,即使企業排污是符合標準的,但是給他人造成了損害,也應當根據有損害就要賠償的原則,承擔賠償責任。根據《》第條、第條,因污染環境造成損害的,污染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污染環境發生糾紛,污染者應當就法律規定的不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的情形及其行為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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