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驟/方法
債務人無力還款的三種類型
①暫時無法還款。
②有能力但不還款。
③永久無力還款。
應如何處理上述情況
1、暫時無法還款
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公司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延期或者攤銷。(補充:《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債務人暫時不能清償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債務人可以分期清償。有償還能力但拒不償還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強制償還。”)
2、有能力但不還款的,應當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比如:張某借錢給朋友李某后,還款日期到了,李某對其耍花招,以各種理由拒不還款。對此,債權人張某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對方拒不履行判決或者拒不還錢的,債權人張某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申請實施的條件主要包括: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的法律文件有可執行的內容;
(3)強制執行申請人必須是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或者權利接受人;
(4)債務人不按時履行債務的;
(5)屬于行政法院管轄。
3。永久無力還款
永久無力還款一般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債務人入獄,另一種是債務人死亡。就債務人死亡而言,《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有相關規定:“繼承的遺產應當依法清償繼承人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以其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繼承人不得自愿支付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債務不負責任。”例如,a是債權人,B是債務人。A借B100萬元。在未償還債務期間死亡,有財產的,應當由繼承人承擔。沒有財產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繼承人不承擔繼承人的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條規定:“公民從出生到死亡,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不能享有民事權利,不能履行民事義務。具體到合同,由于死者不能繼續履行合同,那么合同自然終止。合同法的個別規定還規定,如第411條“委托人或者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的,應當解除委托合同”。合同終止后有直接和間接的法律后果。直接的法律后果是當事人不能或者不需要再履行合同。
當被執行人無力償還債務時,債權人可以采取以下幾種方式:
一、債權人可以將被執行人的債務轉讓給第三方,讓第三方按照原有的債務合同內容承擔債務。
二、債權人可以對被執行人進行破產處置,將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拍賣,把拍賣所得的款項用于償還債務。
三、債權人可以將被執行人的債務轉讓給政府,政府可以通過政策性減免等方式來幫助被執行人償還債務。
四、債權人可以將被執行人的債務重組,重組后的債務可以降低被執行人的償債能力,從而讓被執行人更容易償還債務。
五、債權人可以將被執行人的債務轉讓給慈善機構,慈善機構可以通過捐贈、捐助等方式幫助被執行人償還債務。
六、債權人也可以將被執行人的債務轉讓給金融機構,金融機構可以通過貸款、融資等方式幫助被執行人償還債務。
上述是債權人在被執行人無力償還債務時可以采取的幾種方式,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債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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