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出工傷了,用人單位應及時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找法網小編整理了勞動出工傷了怎么處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勞動出工傷了怎么處理 勞動工傷處理辦法:發生工傷后應當申請工傷認定,其次應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在完成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程序后,可確定具體的賠償標準。工傷職工可與用人單位協商工傷賠償事宜;若協商不成,可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二、工傷事故處理有期限嗎 工傷事故處理有期限。 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三、工作期間發生交通事故能否按工傷處理 勞動者在工作期間發生交通事故能按工傷處理。只要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就可以申請認定工傷。這也就意味著同等責任也是可以認定為工傷的。因此公司需要依法為勞動者申請工傷鑒定。 以上就是找法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的關于勞動出工傷了怎么處理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還有什么法律疑問,建議咨詢找法網專業律師。
法律客觀:《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在生活中,工作是必須的生存方式,而在工作期間我們可能會受到傷害,那當這個傷害被鑒定成了工傷后,由此會有企業與工傷保險關于賠償的問題值得我們去把握。那么對于被認定為工傷后,企業與工傷保險將如何賠償的呢?下面jy135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了被認定為工傷后,企業與工傷保險賠償員工的方法,希望能為大家提供幫助!
被認定為工傷后,企業與工傷保險將如何賠償?
一、已經被認定為工傷,單位和工傷保險會按照如下項目向受害職工支付費用:
1、企業會給其支付:(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等級傷殘每月的傷殘津貼。除此,若之后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還會享受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工傷保險基金會支付如下費用:(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三)交通食宿費用;(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的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定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七)勞動能力鑒定費。
二、有關工傷的各個費用報銷問題:
1、受傷一個月內申請工傷認定,認定為工傷之后,該員工治療所產生的醫療費用工傷全額報銷的。
2、員工家屬要求的護理費,護理人的與誤工工資是同為一個費用的,支付其中一個即可,而且只是針對住院治療期間的,出院后不用再支付的。
3、交通費按合理的情況進行支付即可,住院伙食費工傷保險可以報銷的,如果用人單位支付之后,報銷出來后,這個錢要返還給用人單位的。
4、工傷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支付是法律規定的,醫療費用工傷保險全部報銷的。
5、如果傷情嚴重將致殘的,可以去申請工傷傷殘鑒定的,如果評上了傷殘,可以獲得傷殘補助金,傷殘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和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
三、法律依據:
1、《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3、《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4、《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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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傷亡事故發生后,負傷者或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或者逐級報告企業負責人。企業負責人接到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地勞動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所以工傷事故發生以后,企業首先要做的是將事故上報。
2、單位需要給職工安排工傷鑒定,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但是如果職工是以下原因受到傷害的不被認定為工傷
(一)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二)醉酒導致傷亡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3、當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單位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依據《行政訴訟法》用人單位有權就鑒定的合法性提起行政訴訟。
4、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的支付,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①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②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③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④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⑤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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