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條 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
(一)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兒童節(6月1日),不滿14周歲的少年兒童放假1天;
(四)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的法定節假日)第四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在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270號)規定,我國節假日包括三類,其中有兩類為法定節假日。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1949年12月23日政務院發布 根據1999年9月18日《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訂 根據2007年12月14日《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法定節假日
節假日是由國務院制定的。
一、法定節假日制度是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制度的重要反映,涉及經濟社會的多個方面,涉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法定節假日的休假安排,為居民出行、購物和休閑提供了時間上的便利,為拉動內需、促進經濟增長做出了積極貢獻。
二、國務院發布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270號)規定,我國法定節假日包括三類。
第一類是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節(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3天)、勞動節(5月1日放假1天)、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節(放假1天)、端午節(放假一天)和中秋節(放假一天)。除了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外,
還有第二類是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包括: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兒童節(6月1日13周歲以下的少年兒童放假1天)、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
第三類是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具體節日由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該民族習慣,規定放假日期。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在除了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外的其他休假節日,也應當安排勞動者休假。
擴展資料:
一、應付工資
法定節假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下發《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規定,勞動者的制度工作時間(即全年總天數減去休息日及法定節假日)由此前的251天減少為250天,則每月工作日由的20.92天調整為20.83天。
該《通知》還首次提出一個“月計薪天數”的概念,用以計算日工資、小時工資,而俗稱的節假日加班三薪、公休日加班雙薪正是以日工資、小時工資為計算基數。
《通知》明確指出,按照《勞動法》第51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也就是說11個節假日即使不上班也應計薪,除去不計薪的104個雙休日,
月計薪天數應為(365-104)/12,即21.75天,再由月工資收入除以21.75得出日工資水平。以北京市月平均工資3008元為例,則勞動者節假日加班應以138.3元為基數,發放三薪或雙薪。
二、計薪天數
針對節假日多一天對加班費到底有無影響的問題,北京某律師事務所律師證實,“《通知》理清了一個概念,就是‘月計薪天數’。加班工資應以此計算,而月計薪天數只與雙休日有關,與法定節假日無關,因此對加班費并無影響。”
因此在這個新增的“月計薪天數”的意義上,加班費確實比以前按“月工作日”算減少了,但今后無論法定節假日增加到多少天,都對加班費沒有影響。
此前有媒體稱,每年的法定節假日從往年的10天增加到11天,勞動者加班費會得到小幅增加。根據新計算方法,這種說法有誤。
“以前的算法是錯誤的。”根據《勞動法》“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的規定,以前一直都是將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均視為不用支付工資,365天刨除這兩塊所剩天數除以12個月,得出每月工作日,計算日工資和加班工資。
而此算法一直與《勞動法》相悖,包括剛剛廢止的2000年發布的《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增加一天的法定節假日對于勞動者的影響僅在于,將多一天休息日按照三薪算加班待遇。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法定節假日
國家法律規定的節假日有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
元旦節:它將在1月1日關閉,包括周末。春節:2月15日至21日放七天假。清明節:4月5日至7日放三天假。勞動節:4月29日至5月1日放三天假。
擴展資料:
法定節假日是指根據各國、各民族的風俗習慣或紀念要求,由國家法律統一規定的用以進行慶祝及度假的休息時間。法定節假日制度是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制度的重要反映,涉及經濟社會的多個方面,涉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法定節假日的休假安排,為居民出行、購物和休閑提供了時間上的便利,為拉動內需、促進經濟增長做出了積極貢獻。
參考資料:《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摘要
2024年節假日有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具體放假時間表如下:
1、元旦:2024年1月1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2、春節:2024年2月10日至17日放假調休,共8天。2月4日(星期日)、2月18日(星期日)上班。鼓勵各單位結合帶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實,安排職工在除夕(2月9日)休息。
3、清明節:2024年4月4日至6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4、勞動節:2024年5月1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5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上班。
5、端午節:2024年6月10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6、中秋節:2024年9月15日至17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14日(星期六)上班。
7、國慶節:2024年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節假日放假的意義
1、休息權保障:節假日放假是公民基本權利的體現,保障了公民的休息權。在工作和學習之余,人們需要有時間調整狀態。
2、家庭團聚:節假日放假為家庭成員提供了團聚的機會,有助于增進親情,促進家庭和睦。
3、促進消費:節假日放假期間,人們通常會進行各種消費活動,如購物、旅游、餐飲等,這對刺激經濟發展,提升社會活力具有重要作用。
4、文化傳承:許多傳統節日,如春節、中秋節、端午節等,都有豐富的文化內涵和習俗,節假日放假有助于傳承和發揚民族文化。
5、社會穩定:節假日放假有助于緩解工作壓力,降低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4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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