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工與用工單位是用工關系而非勞動關系,勞務派遣工與勞務派遣單位間才屬于勞動關系,。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 *** 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第六十條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第六十三條 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勞務派遣單位用單位應履行用單位勞者義務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者應與接受勞務派遣形式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約定派遣崗位員數量派遣限勞報酬社保險費數額與支付式及違反協議責任用工單位應履行列義務:(一)執行家勞標準提供相應勞條件勞保護;(二)告知派遣勞者工作要求勞報酬(三)支付加班費績效資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福利待遇;(四)崗派遣勞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培訓;(5)連續用工實行工資調整機制 些規定看管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均需履行勞律保障勞者命健康安全義務 勞者屬于勞務派遣工幸發工傷事故勞務派遣單位接受派遣單位并作申請或者告要求兩者承擔連帶責
勞務派遣工辭職書交給用工單位是否可以派遣工跟用工單位存在的是勞動關系,辭職這種事要找你的派遣公司,因為跟派遣公司之間存在的才是真正的人事關系
用工單位采用大量勞務派遣工合法嗎目前是合法的。明年3月后需要按照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的比例執行。
勞務派遣工被用工單位裁員誰來負責賠償? 勞務派遣工被用工單位裁員,應由派遣單位另行安排工作。
勞務派遣工,派遣單位是用人單位,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工作的單位是用工單位,被工作單位裁員的,勞動關系并未解除,不存在解除合同支付經濟補償的問題。應當由派遣單位另行安排工作。派遣單位沒有另行安排工作期間,應當向勞動者按當地 *** 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 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 *** 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對勞務派遣工一定要承擔連帶責任嗎?
連帶責任從產生原因上可以分為法定連帶責任和約定連帶責任,法定連帶責任一定要由法律明文規定,雖然《勞動合同法》第92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在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情形下,二者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是筆者認為連帶賠償責任和連帶責任只是一種隸屬關系,賠償責任只是責任的一種,比方說用人單位在法定情形下有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義務,當用人單位不支付時,便產生一種責任,但這種責任就不能說是一種賠償責任,而且并非只要勞務派遣單位一違反該法的規定,用工單位就必須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比如派遣協議已經履行完畢,派遣工處在該法58條第2款規定的無工作期間,而派遣單位沒有按照最低工資標準向派遣工支付工資,筆者認為此時如果機械地適用92條,要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是和合同法原理相違背的,因為二者的派遣協議已經履行完畢,該法92條似乎理解為在派遣期間為宜,雖然將于2008年5月1日實施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將二者規定為共同當事人,但是不能由此規定反推出二者對勞務派遣工承擔連帶責任,所以只要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之間的勞務派遣協議沒有約定二者對勞務派遣工承擔連帶責任,用工單位就無需承擔連帶責任,當然在派遣期間,如果派遣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給派遣工造成損失的,用工單位應當承擔法定的連帶賠償責任。
勞務派遣工的戶口可以遷移到用工單位嗎因用工單位搬遷,使勞務派遣員工的工作地點發生變化,勞務人員應該找勞務派遣公司,與用工單位無關。職工可以不同意并且勞務公司沒有單位繼續給你派勞務工作,就應當給補償。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和 第六十五條 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三)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按照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是支付補償金范圍。如果勞務派遣公司能為你繼續提供另一家用工單位,并且你與勞務派遣公司履行的勞務合同期限內對工作地點沒有特殊要求,你應該遵守勞務派遣公司的勞務派遣規定。如果你不接受,在沒有履行完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派遣工作,不會有經濟補償金的。
用工單位什么條件下可將勞務派遣工退回勞務公丁亢 員工派遣員工由嚴重違紀或者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下,用工單位是可以將派遣工退回給派遣單位的。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五條 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第三十八條 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 和第四十條 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不用簽訂
勞務派遣是三方的用工方式,用人企業,用工企業、個人之見簽訂的合作,勞務派遣公司賺取的是管理費,個人提供給用工企業的是勞務,凡從事勞務派遣業務必須獲取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派遣員工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是勞動合同,屬于勞務派遣公司的員工去用工單位提供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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