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雇懷孕女職工賠償標準
解雇懷孕女職工賠償標準如下:
1、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
4、經濟補償金計算按員工應得工資,按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
5、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6、員工可以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資損失到合同再繼續(xù)履行時。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綜上所述,懷孕期間被辭退屬于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相當于2倍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xù)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支付賠償金。
孕期離婚女方可以爭取哪些
懷孕期間離婚女方可以得到五到十萬元左右的補償,具體如下:
1、我國對于孕期婦女給予了許多特殊保護,當女性處于孕期之時男方一般是不被允許提出離婚的;
2、女性在此時提出離婚時,法院會依據一定的標準要求男方進行適當補償。離婚賠償一般分為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這兩部分。
在女方懷孕期間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女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重婚的;有配偶者 在女方懷孕期間與他人同居的。
孕期離婚女方可以爭取以下要求:
女方懷孕期間,男方不得提離婚,但女方可以提;孩子由女方撫養(yǎng);由男方支付撫養(yǎng)費;適當的經濟補償;損害賠償。
女方要求離婚,可以起訴男方要求離婚或者和男方協(xié)議離婚,在財產分割上適用保障婦女兒童的利益為由,要求法院在財產分割上照顧女方的利益,但是婚后懷孕以及生育孩子不是法定的需要獲得補償的事由。所以,在撫養(yǎng)問題上尚未出生的孩子以及尚在哺乳期內的孩子,在原則上法院會將撫養(yǎng)權判歸女方所有的。
如果在女方在懷孕期間提出離婚,其處理跟一般離婚案件區(qū)別不大。而且女方得到賠償的多少,不是因為在懷孕期間還是不在。賠償要看是否有法律規(guī)定的情況出現(xiàn),若無,一方要求賠償沒有【法律依據】,但若另一方為了早點離婚,愿意補償或少分財產,這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xié)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xié)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四 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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