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工傷認定,應提交:1、勞動者身份證復印件;2、用人單位情況;3、《工傷認定申請表》;4、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5、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6、初診病歷、住院病歷、檢查報告、診斷證明等;7、二人以上證人證言(事發第一現場證人的所見所聞)以及證人的身份證明;8、委托他人代理時須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的身份證明等材料。《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法律客觀:傷殘鑒定需要什么材料傷殘鑒定分兩種,一種是司法鑒定。一種是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出的傷殘等級鑒定,二者分別針對不同的部門。司法鑒定主要是針對公安或法院審理用。這一塊帶上相關病歷去,交錢就能做。勞鑒委做出的傷殘等級鑒定主要針對工傷這一塊。《工傷保險條例》及相關的配套法律法規對工傷賠付做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到勞鑒委做傷殘等級鑒定的前提是拿到認定工傷決定書。如果沒認定為工傷的話,一般是不受理傷殘等級鑒定的。如果有認定工傷決定書的話,做傷殘等級鑒定一般要提供以下材料:勞動行政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通知書(原件)因工傷殘等級鑒定表(一式三份),照片一欄需粘貼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單獨附照片一張;傷病情材料原件(復印件需到醫院加蓋公章確認),具體包括:入院急診病歷、住院病案、書面檢查報告、出院證、出院小結、病歷本、病情診斷證明書(申報前兩個月內開具);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三份;上述材料在規定的時限內交到發認定工傷決定書單位的傷殘等級簽定部門,一般是2個月內做出等級鑒定。
申請工傷鑒定需要以下資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工傷勞動者的身份證明;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書面的勞動合同;正規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等。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工傷鑒定需 要勞動合同 的復印件、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 職業病診斷 證明書,并應當填寫 工傷認定申請 表。提交的申請材料符合要求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根據《 工傷認定辦法 》第六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 工傷認定申請表 》,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聘用合同文本復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 事實勞動關系 )、人事關系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第七條規定,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符合要求,屬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管轄范圍且在受理時限內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法律客觀:《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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