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賠償的月工資標準如何規定的
勞動法賠償的月工資標準如下: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
1、根據新法優于舊法,特別法優于一般法的原則,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2、用人單位只要不提出續簽或者提出解除合同,導致固定合同期滿未續簽的,就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3、如果是勞動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合同到期后拒絕續簽,用人單位則不需要支付補償金;
4、勞動合同到期后,用人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或者提出的續簽條件低于原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導致勞動者不續簽的,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5、 勞動合同到期后,用人單位要求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但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續簽,這種情況用人單位不用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在合同期間,用人單位或勞動者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是每滿一年多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綜上所述,經濟補償金中的月平均工資是按照一年度的平均工資進行計算,不過工資是稅前的,就是在扣掉社會保險公積金和個稅之前的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甲方欠乙方工程款工人工資怎么辦
工程款被拖欠,不能以此為由拖欠工人工資。工程款涉及工程建設合同,工人工資涉及勞動合同,不互相干涉。乙方應及時支付工人工資,并向甲方請求支付工程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條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甲方辭退員工怎么給員工賠償
一、單位辭退員工補償標準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3、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4、《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什么情況下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三、提前多久解除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四、辭退員工有哪些情形 對于用人單位而言,根據辭退員工需付出的代價不同有以下四種類型: 1、需支付辭退員工賠償的情形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相關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若員工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經無法繼續履行,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向辭退員工支付賠償金。 2、需支付辭退員工補償的情形 根據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被辭退員工補償金: (1)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經過合法程序辭退員工的; (2)勞動合同期滿后用人單位決定不與員工續簽的,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3)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或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時辭退員工的; (四)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時辭退員工的。 3、需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作為補償的情形 勞動者有下列情況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只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無需支付辭退員工補償/賠償金的情形 勞動者有下列情況的,用人單位可以不經通知即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責任的。 綜上所述就是我對于單位辭退員工的補償,在最新的標準,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當然。我還是希望大家都能找到自己滿意的工作,然后認真的工作的,不會出現被辭退的現象。如果你還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來我們咨詢。 以上是整理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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