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主動離職賠雙倍補償金嗎
法律分析:
第一,被迫離職,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及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有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等違法情形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同時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第二,自動離職,這種情況下包括上述第一種情況出現但勞動者未以上述公司違法情形而通知公司解除勞動關系,而是以其他原因要求辭職,都無法得到經濟補償。因此,一旦要離職,就務必做好充分的準備。
第三,公司主動辭退員工。單位主動辭退都必須向員工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標準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主動離職可以申請雙倍工資賠償嗎
法律分析:員工主動辭職是不能獲得經濟賠償金的,員工若向獲得雙倍經濟賠償金需滿足一定的條件。我國法律規定雙倍賠償金的情形只有當用人單位不與勞動人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離職時可要求索要雙倍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被公司辭退依據勞動法怎么賠償的
被公司辭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賠償如下:
1、公司提出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勸退員工的,公司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2、公司違反規定單方面辭退員工的,公司應當按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支付雙倍賠償金;
3、因勞動者違反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而被辭退的,沒有賠償金。
離職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條件有哪些
離職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條件如下:
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2、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提前解除事實勞動關系的;
4、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被迫離職怎么補償
如果員工被迫辭職,符合本人依法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的,由用人單位支付補償,按照員工在本單位的工作期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若被單位違法解約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則可按上述標準的二倍獲得賠償金。
公司沒簽合同要辭退怎么處理?
1、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2、如果因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后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工傷、醫療等待遇損失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同時還要支付25%的額外賠償費用。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給予行政處罰等等。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單位改正,并可以給予罰款的處罰。
綜上所述,被迫離職補償是雙倍的經濟補償金。勞動者被迫離職經濟補償的算法: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則勞動者可以獲得雙倍的經濟補償金,因為這種情況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相關推薦:
甚么是未立案(立案和未立案的區別)
和解賠償協議(交通事故賠償和解協議如何撰寫)
我被公司解雇,是否有權利獲得賠償(員工被辭退是否有賠償)
立案標準統一(金額多少可以立案)
裁員賠償發放(裁員賠償金如何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