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拒絕簽勞動合同,還索賠雙倍工資
員工本人不簽訂勞動合同,那么單位可以以員工不簽訂勞動合同為由辭退該員工。如果員工在一個月內(nèi)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之后員工要求雙倍工資的補償,那么單位需要提供員工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證據(jù)。否則單位需要按照法律規(guī)定支付員工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我們都知道在我們現(xiàn)實生活中,一進公司都會要求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但有些員工偏偏不簽合同,有的員工是為了能讓單位給他用現(xiàn)金補貼社保,但有些員工就是為了以后離職的時候可以讓公司賠償雙倍的工資,那就來了解一下勞動合同員工自己不簽,離職要求雙倍工資怎么辦?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一、勞動合同員工自己不簽,離職要求雙倍工資怎么辦?
1)如果是他自己要求離職,不存在賠償問題;
2)如果是公司開除他,他沒犯錯誤,那公司是需要賠償;
3)如果他給工作造成了影響損失,公司開除他也不用賠償;
4)沒簽勞動合同法律不予保護,可以找勞動仲裁。
二、我因公司不簽勞動合同而辭職,能要求雙倍工資嗎?
1、公司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做法,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guī)定,需要承擔支付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的二倍的工資的法律責任,時間從進入公司工作滿一個月的次日起開始計算。
2、社會保險屬于國家強制性保險險種,任何建立了勞動關系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對此,《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七款作了明確規(guī)定。因此,公司未按規(guī)定為你繳納社會保險的做法,同樣是違法的,應予補繳。
3、由于是事實勞動關系,員工可以隨時離開,除有權得到已工作期間的工資外,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的工資;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費等。
三、未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補償期限有多長?
目前的用工實踐中,在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方面出現(xiàn)的問題主要有兩種:一是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最終導致“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是在應當按照 《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2款規(guī)定的三種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下,由于用人單位工作疏漏,在勞動者未提出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下,簽訂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已經(jīng)實際履行;
對第一種情形, 《實施條例》第7條規(guī)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 《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jīng)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根據(jù)這一規(guī)定,一旦出現(xiàn)用人單位超過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情形,就視為滿一年的當日已經(jīng)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應該支付前11個月的雙倍工資,且立即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如此時用人單位仍不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或不補償前11個月的雙倍工資,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根據(jù) 《勞動法》第98條之規(guī)定,責令用人單位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在第二種情形下,用人單位如果沒有證據(jù)證明是由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則適用 《勞動合同法》第82條2款規(guī)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但第82條2款沒有確定兩倍工資的支付期限,筆者認為,從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fā),這個期限,應從雙方應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起,直至雙方將勞動合同期限變更為無固定期限時止。
綜合上面所說,勞動合同員工自己不簽,離職要求雙倍工資怎么辦?如果是遇到這種情況的,公司可以不用理會,假如情節(jié)嚴重者這個勞動者可能受到法律的治裁,因此,不管是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在進入公司的時雙方都應要求要簽訂勞動合同,這樣對雙方都是有利的。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不愿意簽合同怎么處理
(1)如果遇到員工不愿意簽合同的情況,企業(yè)應做好《民法典》宣傳工作,說明簽訂勞動合同對員工本人來說是最大的保障,爭取員工的積極配合。(2)企業(yè)也可以通過制定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員工不愿意簽訂勞動合同的,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公司有權終止與該員工的勞動關系。(3)因用人單位以外的原因造成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如勞動者拒絕訂立等情形,法院一般會判斷為不屬于《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所稱的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但用人單位應當對此承擔舉證責任。(4)如果員工不愿意與企業(yè)簽訂勞動合同,企業(yè)要保留好相關證據(jù),如已經(jīng)與員工磋商簽訂勞動合同事宜,并有勞動者不愿意簽訂勞動合同的書面聲明;或者公司要求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要有書面通知,由員工簽收,盡可能把員工不愿意簽訂勞動合同的意見記錄在案。(5)當然,企業(yè)從根本上防范法律風險的方法是不雇傭不愿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
法律依據(jù);《民法典》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支付經(jīng)濟補償。
前款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相關推薦:
員工拒絕簽訂勞動合同(已入職的員工拒絕簽訂勞動合同)
怎樣鑒定工傷級別(工傷鑒定級別的標準)
漲工資的最新消息(2023年工資漲了嗎)
自愿解除勞動合同協(xié)議書(解除勞動合同協(xié)議書模板7篇)
終止勞動合同書(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范本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