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期內生病可以辭退嗎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如果辭退勞動者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要求雙倍經濟補償。關于員工在生病期間公司能否辭退員工的問題,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解答。一、員工在生病期間公司能否辭退員工 1、勞動者在生病期間,如果是在法定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辭退勞動者。 2、如果辭退勞動者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要求雙倍經濟補償。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工傷醫療期能享受哪些待遇 工傷醫療待遇是指職工治療工傷按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和有關補助待遇。 工傷醫療待遇主要包括: (1)工傷職工治療工傷或職業病所需的掛號費、住院費、醫療費、藥費、就醫路費全額報銷。 (2)工傷職工需要住院治療的,按照當地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批準轉外地治療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按照本企業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3)工傷醫療期(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或評殘后舊傷復發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在生病期間,如果是在法定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辭退勞動者,如果辭退勞動者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要求雙倍經濟補償。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咨詢專業律師。
本人長期生病公司可以強制內退嗎
勞動者長期生病,用人單位不能強制性內退。內退不是法律規定的,屬于雙方協商的范疇,既然是協商,那么勞動者是可以拒絕的。
勞動者生病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屬于違法解除,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和醫療補助金;
勞動者享受的醫療期結束后,仍然無法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金。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在醫療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嗎
在醫療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嗎一、在醫療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嗎
1、用人單位不可以在醫療期解除勞動合同,但勞動者自行辭退是可以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
2、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規定,在醫療期內的員工,除非員工有相關規定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二、隔離期間屬于醫療期內嗎
因感染肺炎隔離期間屬于醫療期內,企業不得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而且勞動合同期限應當順延至治愈為止。
對于被隔離觀察、被采取隔離措施或者被采取其他緊急措施的員工,根據各地政府的通知規定,企業同樣不得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而且勞動合同期限應當順延至隔離期、隔離措施或者其他緊急措施結束為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如果醫療期滿,在勞動合同期內的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醫療期滿時勞動合同也已期滿的,用人單位可以終止勞動合同,按相關規定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在醫療期解除勞動合同嗎
法律分析:在醫療期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但是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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