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全民法定假日:元旦、春節、清明、端午、勞動節、中秋和國慶節。
國家法定節假日總天數為11天。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第二條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擴展資料:
法定節假日是指根據各國、各民族的風俗習慣或紀念要求,由國家法律統一規定的用以進行慶祝及度假的休息時間。法定節假日制度是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制度的重要反映,涉及經濟社會的多個方面,涉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法定節假日的休假安排,為居民出行、購物和休閑提供了時間上的便利,為拉動內需、促進經濟增長做出了積極貢獻。
工資計算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發布通知,按照最新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后,職工全年約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有所調整。
這次調整首次應用“月計薪天數”(21.75天)代替此前的“月工作日”(20.92天)來計算加班費基數,因此勞動者節假日的加班費與此前相比略有減少。
應付工資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下發《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規定,勞動者的制度工作時間(即全年總天數減去休息日及法定節假日)由此前的251天減少為250天,則每月工作日由的20.92天調整為20.83天。
該《通知》還首次提出一個“月計薪天數”的概念,用以計算日工資、小時工資,而俗稱的節假日加班三薪、公休日加班雙薪正是以日工資、小時工資為計算基數。
《通知》明確指出,按照《勞動法》第51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也就是說11個節假日即使不上班也應計薪,
除去不計薪的104個雙休日,月計薪天數應為(365-104)/12,即21.75天,再由月工資收入除以21.75得出日工資水平。
以北京市月平均工資3008元為例,則勞動者節假日加班應以138.3元為基數,發放三薪或雙薪。
計薪天數
針對節假日多一天對加班費到底有無影響的問題,北京某律師事務所律師證實,“《通知》理清了一個概念,就是‘月計薪天數’。加班工資應以此計算,而月計薪天數只與雙休日有關,與法定節假日無關,因此對加班費并無影響。”
因此在這個新增的“月計薪天數”的意義上,加班費確實比以前按“月工作日”算減少了,但今后無論法定節假日增加到多少天,都對加班費沒有影響。
此前有媒體稱,每年的法定節假日從往年的10天增加到11天,勞動者加班費會得到小幅增加。根據新計算方法,這種說法有誤。
“以前的算法是錯誤的。”根據《勞動法》“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的規定,以前一直都是將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均視為不用支付工資,365天刨除這兩塊所剩天數除以12個月,得出每月工作日,計算日工資和加班工資。
而此算法一直與《勞動法》相悖,包括剛剛廢止的2000年發布的《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增加一天的法定節假日對于勞動者的影響僅在于,將多一天休息日按照三薪算加班待遇。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法定節假日
2023年中秋節+國慶節放假時間:2023年9月29日(星期五)-2023年10月6日(星期五)共8天,2023年10月7日、8日正常上班調休。
2023年放假安排時間表:
一、元旦放假安排時間最新為: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放假調休,共3天。2023年1月3日(星期二)上班。
二、春節放假安排時間最新表為:2023年1月21日至27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28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節放假安排時間最新為:4月5日放假,共1天。4月6日(星期四)上班。
四、勞動節放假安排時間最新為:5月1日至5月5日放假調休,共5天。4月29日(星期六)4月30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節放假安排時間表最新為:6月22日至24日放假公休,共3天。6月25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節、國慶節放假安排時間表最新: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調休,共8天。10月7日(星期五)10月8日(星期六)上班。
注意交通安全:
1、國慶節假期如外出旅游或外出活動時,必須由家長帶領,選擇正規部門的交通工具,不乘坐“三無”車輛,特別是嚴禁搭乘無證駕駛或超速駕駛的摩托車,時刻注意交通安全。
2、行走:上路行走要走人行橫道,不要在道路上玩耍打鬧或橫穿猛跑。馬路不是游戲場所。
3、坐車:機動車在行駛中,乘車人要坐穩扶牢,防止緊急剎車,不得將頭、手伸出窗外,以免被來往車輛擦傷。不準在車輛未停穩時急忙下車。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4、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6、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7、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擴展資料
自2008年開始共有七大全民法定公休節日,分別為元旦、春節、清明、端午、勞動節、中秋和國慶節,全民公休節日的假期通過調整雙休日來集中休假,休假時段每年由國務院發布。地方性節日、少數民族傳統節日、其他特定群體的節日限于特定群體或局部地區。
除了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外,還有第二類是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包括: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兒童節(6月1日14周歲以下的少年兒童放假1天)、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
是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具體節日由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該民族習慣,規定放假日期。用人單位在除了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外的其他休假節日,也應當安排勞動者休假。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法定節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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