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拖欠員工工資 ,一般情況下員工都需要和單位進行協商,要求單位按時支付工資,在協商不一致的情況下可向當地 勞動監察大隊 進行投訴調解,如果調解無效,那么員工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或者 申請勞動仲裁 索賠。并且可以主張 解除勞動關系 并要求支付工資及經濟補償。 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 終止勞動合同 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 支付賠償金 : (一)克扣或者無故 拖欠勞動者工資 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于當地 最低工資標準 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 勞動爭議仲裁 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當然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但你需要提前做好離開當前崗位的準備。
在你申請勞動仲裁時,你需要做兩件事,第1件事是找好自己的下家,或者對當前仲裁的后果做好心理準備。第2件事是準備必要材料,你需要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公司侵犯了你的權益,保證勞動仲裁能夠幫你解決問題。
一、我先講一下我個人的經歷。
我個人的職場生涯已經超過了10年,雖然我現在已經不在職場工作了,但我可以就我自己的職場工作的經歷來和你分享這個問題。我之前曾經進行過兩次勞動仲裁,兩次結果全部成功。這兩次都是跟公司糾紛有關,我準備了能證明自己在公司工作的材料,同時也準備了自己應獲工資的材料,勞動局最后都幫我解決了問題。
二、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但需要有承受結果的心理準備。
這個結果非常簡單,無非就是你不能在這個公司繼續工作了。如果你已經做好了這個心理準備,完全可以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普通勞動者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不需要任何仲裁費用,勞動局的工作人員會協助你處理勞務糾紛問題,同時也會主動幫助你。
三、你需要準備好必要材料。
這個必要材料其實非常簡單,只需要能證明你在這家用人單位工作就可以了。如果你們之前并沒有簽訂勞務合同,你也不需要過分擔心。因為當你申請勞動仲裁時,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反而會讓你獲得三倍工資。如果你的糾紛問題是工資多少的問題,你需要準備能證明你訴求的材料,勞動局的工作人員也會綜合評估你的材料,同時和你的公司進行溝通,通過這樣的方式幫你們達成一致的意見。
最后,如果你的權益已經受到了不法侵害,建議你鼓起勇氣申請勞動仲裁,這并不是什么難事。
你好,這種事我也遇到過,以下是 拖欠工資 勞動仲裁的流程,第一步,一定要搜集您在公司工作過的相關 證據 , 勞動合同 ,工作文件,工作照,工作記錄等等,越多越好,對你越有利,如果沒有 簽訂勞動合同 的,在公司工作沒滿一年的,可以要求每個月的支付 雙倍工資 的賠償,工作滿一年的,就沒有了,法律上默認你已經簽了合同。 2第二步,先到勞監大隊或者中隊去提交證據,因為勞動局不會第一時間受理,要先到勞監大隊去進行投訴,讓勞監大隊調解,它沒有強制性,只能到公司去進行調解,讓公司知道拖欠的嚴重性,如果調解成功, 工資 就可以追討回來,如果調解不成功,只能進行下一步。 3第三步,到勞動局,進行勞動仲裁申請,首先要到工商局去打印公司的信息,要工商局進行蓋章的,然后再次把證據復印一式兩份,按照勞動局的要求上網下載申請書,進行填寫,然后填寫相關的資料,到勞動局進行 立案 。 4勞動局立案后,一般要等待二十天左右,勞動局要進行調查,它有強制性,所以會進行一系列的審核,這時候就可以要求一系列的賠償,包括雙倍工資, 社保 之類的。 5等到勞動局審核結束,如果還沒有發工資,就要開庭進行處理了。 6 法律知識 早知道,對自己有好處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分析:拖欠工資不用勞動仲裁前置。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系其他爭議的,視為拖欠勞動報酬爭議,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因此,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討薪不一定要仲裁前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