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工資是扣基本工資。
請假一般是按基本工資來扣除的,是以基本工資除全月上班天數再乘請假的天數,每個公司的請假扣除是按公司規定來做的,還要看你公司是怎么制定的請假制度。
事假。事假一天扣工資數額=月薪÷21.75。
病假。病假一天扣工資數額=月薪÷21.75X40%。勞動法規定,扣款后當日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勞動法對請假的規定:
1、根據勞動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中的規定;
2、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調整為0.9天和67.4小時,可以照此折算出員工日平均工資。
3、經公司批準員工可以休不帶薪事假,但一年至多不可超過十個工作日;超過5天的事假一周提出;
4、如果員工事假超過公司規定最大期限以至于影響到公司正常工作公司將視其自動離職。
5、薪金扣除公式為(基本工資+補貼)÷21.75×事假天數。
6、事假(每月計算時間段: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任何請事假的員工在本月將沒有全勤獎金;
7、對于病假工資,用人單位可以在合同中與職工進行約定,只要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的80%就可以。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法律分析:請假是否扣工資及扣多少工資由請假事由決定:
事假。
按規定,事假一天扣工資數額=月薪÷21.75。21.75為勞動法規定的月計薪天數。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病假。
按規定,病假一天扣工資數額=月薪÷21.75X40%,其中40%為最大扣款比例,一般公司扣款比例低于40%,且部分公司設有一定天數的帶薪病假。且勞動法規定,扣款后當日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年假及其他。
國家規定的帶薪休假,婚假,喪假及其他合法假期公司不可扣職工工資。
對于公司不按照勞動法規定,胡亂扣取員工工資的,員工可向當地勞動部門提起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休假:一元旦;二春節;三國際勞動節;四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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