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不認定為工傷怎么辦
人社局不認定為工傷怎么辦?
職工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由用人單位在30日內向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或者用人單位不申請的,職工本人或者其近親屬也可以在1年內,向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
申請工傷認定后,人社局不認定為工傷,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當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訴人社局,請求法院撤銷其不予認定為工傷的決定,并責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71條規定,人民法院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行政行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為。若是法院判決人社局撤銷不予認定為工傷的決定,人社局不得以同樣的理由(不認定為工傷的理由)再次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其應該審慎取證、審查,重新作出認定為工傷的決定。
如果人社局違反規定依然作出不予認定為工傷的決定,大多數人可依法向行政復議機關即其上級部門提出復議申請,或者也可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不認定是工傷怎么賠償
不認定是工傷怎么賠償既然不是工傷,那就由責任人按人身損害標準賠償。看《侵權責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相關推薦:
事業單位公休假規定(事業單位職工公休假最新規定)
清明節加班工資(清明節上班工資怎么算)
認定不是工傷怎么辦(工傷不認定怎么辦)
企業解除勞動合同流程(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流程)
事實勞動關系證明(如何證明事實勞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