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農民工 遭遇 工傷 如何處理 農民工發(fā)生事故傷害后,用人單位應及時的將傷者送到 工傷保險 的定點醫(yī)療機構救治,并在24小時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經辦機構備案。 農民工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之日或者被診斷為 職業(yè)病 之日起30日內,向市區(qū)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工傷認定 申請。 如用人單位未按規(guī)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親屬可以在一年內直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 舉證責任 。 二、農民工遭遇工傷享受哪些待遇 在醫(yī)療期間享受如下待遇: ①工傷職工符合規(guī)定治療工傷或職業(yè)病所需的掛號費、住院費、 醫(yī)療費 等 醫(yī)療費用 全額報銷。 ②工傷職工需要住院治療的,由單位按照省內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三分之二發(fā)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批準轉外地治療的,所需交通住宿費用由單位按照職工因工出差標準報銷。 ③工傷職工在醫(yī)療期內停發(fā) 工資 ,改為由單位按月發(fā)給工傷津貼,標準相當于工傷職工受傷前的本人工資。 2、職工工傷或患職業(yè)病評定 傷殘等級 后,享受以下待遇 ①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的,應退出生產(工作)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發(fā)給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按照 傷殘 職工本人工資計發(fā),分別為:24個月、22個月、20個月、18個月的標準。 同時按月發(fā)給傷殘 撫恤金 ,分別為傷殘職工本人工資的90%、85%、80%、75%。評上護理依賴等級者,按月發(fā)給 護理費 ,標準按完全、大部分、部分護理依賴三個等級,分別為當地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完全護理依賴者中特別嚴重的按60%發(fā)給。易地安家的,由所在單位一次性發(fā)給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的安家補助費,途中所需車船費、住宿費、行李搬運費和伙食補助費均由所在單位按照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②傷殘等級被鑒定為五級至十級的,原則上由單位安排適當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發(fā)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分別為傷殘職工本人工資16個月、14個月、12個月、10個月、8個月、6個月的標準。 傷殘程度被評為五至六級且單位難以安排工作的,經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產、工作崗位,由單位辦理因工致殘內退手續(xù),并按月發(fā)給相當于本人工資70%的傷殘撫恤金。在此期間單位和個人繼續(xù)繳納 社會保險 費,直至符合 退休 條件時,按照規(guī)定辦理退休。 ③傷殘程度被評為七級至十級,職工本人愿意自謀職業(yè)并經單位同意的,或者 勞動合同 期滿終止合同后本人愿意另行擇業(yè)的,可以由單位發(fā)給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或者傷殘回鄉(xiāng)安置費。標準分別為20個月、18個月、12個月、6個月,同時終止工傷保險關系。 傷殘程度被評為七級至十級的,在勞動合同期內,單位確實難以安排適當工作、職工本人又不愿意自謀職業(yè)的,由單位根據傷殘等級分別按月發(fā)給相當于職工本人工資60%、50%、40%、30%的生活費。 三、進行工傷索賠時,需要注意下列細節(jié) 1、 簽訂勞動合同 、保留相關 證據 簽訂勞動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勞動合同能證明你和用工方存在 勞動關系 ,一旦出現工傷,傷者就可以直接申請工傷認定,依法按程序維權。 考慮到部分農民工都沒有勞動合同這一現狀,農民工應該注意保留雙方確實存在 事實勞動關系 的證據,如每月的工資條、工友的證言等。此外,出事后及時向有關部門報案,也是最有力的證據之一。 2、找準起訴對象 很多農民工進城務工都是托老鄉(xiāng)或熟人,一旦出現事故,他們往往說不出自己的“東家”是誰。比如很多建筑工程經過層層轉包,直接對某個農民工負責的是工頭,但是一旦出現 工傷事故 ,無論是責任本身,還是賠償數額,工頭個人都是承擔不了的,所以務工人員一定先要弄明白建設單位、總承包人、分包人、發(fā)包人以及實際施工人都是誰,這樣才會便于農民工來法院起訴。 3、七種情況下屬于工傷 根據我國《新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規(guī)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yè)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 交通事故 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 法規(guī) 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醫(yī)療費根據醫(yī)療機構出具的醫(y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y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fā)生的數額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xù)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yè)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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