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績效工資制由如下部分組成:
崗位工資:體現崗位責任、崗位技能、崗位強度、崗位環境等勞動差別的工資單元,是崗位績效工資制的主體部分。
崗位工資標準=崗位工資基數×崗位系數
崗位工資基數依據企業支付能力和市場勞動力價格確定,適時調整。
崗位系數通過崗位分析綜合評價確定。
年功工資:依據職工為工廠累積貢獻年限來核定的工資單元,不隨崗位的變化而變化,用以調整新老職工分配水平,保護老職工的切身利益,鼓勵職工長期穩定的為企業工作,加強職工的穩定性和向心力。
績效工資:根據工廠的效益和職工的業績而確定的工資單元。
基礎工資:工廠依據地方物價水平及最低工資標準來確定,主要體現工資的保障功能。
津貼:國家規定的政府性津貼及在特殊作業環境、勞動條件、勞動強度下職工生活、生理和心理損害的工資性補償。
崗位績效工資制
以職工被聘上崗的工作崗位為主,根據崗位技術含量、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和環境優劣確定崗級,以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力價位確定工資總量,以職工的勞動成果為依據支付勞動報酬,是勞動制度、人事制度與工資制度密切結合的工資制度。
全浮動崗位績效工資組成:
1.崗位工資
崗位工資是根據該崗位的職責所擔風險大小、技術含量高低、創效多少、苦臟累險程度及人心流向,經專業 小組綜合評估確定的參照工資。它只對崗位不對人。它是計算在該崗位上工作的職工實得工資的基數。
2.工齡工資
為了適當照顧老同志的利益,保留了工齡工資。其額度可視效益情況而定,某些廠家目前實行一年工齡一元錢的標準,占全部工資總額的3%。工齡工資不參與績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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