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的申請流程是什么
律師解答
工傷賠償的申請流程:由單位或者職工依法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決定是否受理;依法作出決定;將決定書送達給職工和單位,由職工和單位攜帶決定書等材料去申領賠償金。
《工傷認定辦法》第十八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出具《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第二十二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日內,將《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并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認定工傷決定書》和《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的送達參照民事法律有關送達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者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四條
工傷認定結束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將工傷認定的有關資料保存50年。
工傷賠償流程?
在遭遇工傷后,首先需要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申請時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材料以及醫療診斷證明。社保局在60天內會決定是否為工傷。
若認定為非工傷,且你認為屬于工傷,則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確認為工傷。如法院判決認定為非工傷,則工傷認定不成立。
如工傷認定成立,根據傷情,若無法評定傷殘等級,可與用人單位協商賠償事宜。若能評定傷殘等級,則需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傷殘鑒定。鑒定時間通常為60天,必要時可延長30天。
鑒定完成后,再與用人單位協商賠償事宜。若協商不成,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期限為45天,特殊情況可延長15天。仲裁決定生效后,如用人單位拒絕賠償,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如用人單位或勞動者對仲裁結果不滿,可向法院提起訴訟。一審審理期限為3個月,特殊情況可延長。二審審理期限:判決需3個月,裁定需30天。二審判決/裁定生效后,同樣可申請強制執行。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了工傷認定申請材料,社保局應在60天內決定是否為工傷。《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允許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爭議,如協商不成可申請仲裁,仲裁期限為45天。《民事訴訟法》則規定了一審、二審及上訴的審理期限。
在整個過程中,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均需遵循相關法律法規,確保合法權益得到保護。
工傷賠償需要哪些資料及流程
法律分析:勞動者申請工傷賠償的,需要完成以下流程:1、受傷職工到人社部門申請工傷,職工需要的材料是申請表、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證明等、醫療診斷書等;2、持工傷認定書到勞動監察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職工需要提交《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有效的診斷證明、完整病歷材料、身份證明文件等;3、勞動監察委員會組織專家檢查、出具鑒定書;4、受傷者持鑒定書進行索賠。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工傷賠償流程怎么走程序
工傷賠償程序如下:1. 工傷認定:員工受傷后,用人單位須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2. 勞動能力鑒定:評定傷殘等級。3. 協商賠償:雙方就賠償問題進行商議。4. 申請仲裁:若無法達成共識,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5. 起訴:對仲裁結果不滿者,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注意,具體流程可能因地域及實際情況而異。全程需妥善保存相關證據,如病歷、事故報告等。
相關推薦:
租賃廠房賠償(廠房租賃違約賠償額度)
工傷廠里賠償(在工廠上班工傷工資標準怎么賠償)
工傷起訴賠償(工傷賠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嗎)
發生工傷賠償(員工工傷賠償標準)
工傷賠償范疇(工傷賠償歸屬何種財產范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