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鑒定在哪個部門去鑒定的
工傷鑒定應向社保行政部門或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勞動能力的鑒定則需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工傷職工在治療傷情穩定后,可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其親屬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在收到申請后的60日內作出鑒定結論,如有必要,可延長30日。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后,在治療傷情穩定存在殘疾或影響勞動能力時,應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第二十三條明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其親屬向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同時需提交工傷認定決定和工傷醫療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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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在哪里可以做工傷鑒定
勞動者在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委托的醫務鑒定機構可以做工傷鑒定,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后應攜帶相關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工傷保險工作??h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保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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