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要寫清楚勞動合同的聲明的編號,第二就是符合相關規定協商解除即可。還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勞動合同的規定簽訂的年限是否到期以及是不是協商解決的。如果不是協商解決或者是發生了矛盾和糾紛這個時候可以去勞動部門申請解決。
一、解除勞動合同聲明怎么寫 要寫清楚勞動合同的聲明的編號,其次就是符合相關規定協商解除即可。 還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根據勞動合同的規定簽訂的年限是否到期以及是不是協商解決的。 如果不是協商解決或者是發生了矛盾和糾紛這個時候可以去相關的勞動管理部門申請解決。二、解除勞動合同聲明 解除勞動合同聲明編號: 我于 年 月 日與 (身份證號: )在本單位工作崗位為 ,訂立的合同編號為 ,合同期限為 的勞動合同,茲根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下列第 項規定予以 (解除/終止)。 1、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2、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3、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4、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5、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6、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款規定,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7、因其它原因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 (章)員工(簽名) 簽收時間: 年 月 日 簽收時間: 年 月 日 注: 1、此證明書壹式貳份,單位留存備檔壹份、員工個人留取壹份。 2、附《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條款。三、終止勞動合同有補償嗎 終止勞動合同補償問題有兩種情況,一種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問題,一種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問題。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有如下種情形: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7、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8、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9、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0、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四、勞動合同終止與解除的區別 1、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是否由當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 勞動合同終止則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因出現某種法定的事實,導致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形成的勞動關系自動歸于消滅,或導致雙方勞動關系的繼續履行成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滅的情形。勞動合同終止主要是基于某種法定事實的出現,其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意思表示,只要法定事實出現,一般情況下,都會導致雙方勞動關系的消滅。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終止勞動合同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勞動者去解除勞動和合同,這時候涉及到了相應的補償問題。其次就是用人單位解除或者是終止勞動合同,這個時候要給勞動者相應的補償,如果沒有補償勞動者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