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辦理退休所需資料:1、退休申請書;2、申報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屬代辦還需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3、申報人戶口復印件一份;4、申報人在當地國有銀行或交通銀行、郵政儲蓄開立的個人存折的原件及復印件;5、一張近期一寸免冠證件照片;6、養老保險手;7、養老保險需交至申報退休的當月;8、流動人員人事關系(檔案)管理手冊;9、申報人填寫《職工退休核準(審批)表》。10、有副高級其以上職稱的退休人員,需提供職稱證書及批文的原件及復印件。11、軍轉干部需提供轉業證明及轉業審批表原件及復印件。辦理退休的具體流程如下:1、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前一個月,應向單位經辦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個人照片等材料;2、社保經辦人依據當事人具體情況填寫退休審批表,連同當事人的人事檔案于退休當月提交給社保機構,由社保機構審核其是否符合退休條件;3、社保審核通過后,依據其退休年齡、參保繳費時長、歷年繳費基數、當地歷年社平工資等因素計算其具體養老金;4、經辦人依據社保計算結果完善退休審批表并提交社保確認、核準,完成后社保發放退休批文并制作退休證,同時委托銀行辦理其養老金領取卡;5、經辦人將辦理好的退休證、銀行卡等轉交退休當事人即可完成退休手續。
法律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決議》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于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干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法律分析】:一、本人親自辦理退休的需提供以下材料:1、職工本人的離、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份;2、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3、單位開具的《公積金支取單》一式三聯。
【法律依據】:根據《國務院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二)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三)因工致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干部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標準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符合本條(一)項或(二)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參加革命工作,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工作年限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工作年限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因工致殘退休,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準,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準發給。退休費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離休和退休的干部去世后,其喪事處理、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應當與在職去世的干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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