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勞動合同常見情形
無效勞動合同是指在訂立過程中存在各種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侵犯勞動者權益的情形。以下是常見的幾種情況:
勞動合同內容違反法律,如試用期超過6個月未購買社會保險,這些都屬無效。
強制性或脅迫性簽訂的合同,如合同期滿后強迫續訂,或以損害生命、健康等手段迫使對方簽署,也是無效的。
欺詐行為導致的合同,如故意隱瞞事實,誤導對方在非真實意愿下簽訂,如虛假的工作條件承諾。
程序不合法,如未經過協商或未經批準實行特殊工時制度,這些都構成無效。
忽視勞動安全,如規定勞動者自行承擔工傷風險,逃避用人單位責任,是無效勞動合同的一部分。
非法收費,如強制收取培訓費、保證金等,也是無效的。
主體不合格,如招用童工或冒名簽署,違反了勞動合同的基本要求。
侵犯婚姻自由,如限制職工在合同期內的戀愛、結婚、生育權利,是無效的。
侵犯健康權益,如工作時間超過法定,侵犯勞動者休息權,也是無效的。
報酬權利受損,如不支付加班工資或低于最低工資標準,違反了勞動者的基本權益。
限制自主擇業,如設定高額違約金或不合理培訓費,限制員工流動,此類合同無效。
權利義務嚴重失衡,如設定無償或不對價的競業禁止條款,對勞動者權益構成侵害,合同無效。
擴展資料
是指當事人違反法律規定訂立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無效勞動合同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按合同內容來劃分,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和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按合同無效程度來劃分,分為全部無效和部分無效兩類。
勞動合同無效情形有哪些
勞動合同無效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這類合同因觸犯法律、行政法規,自始至終不具備法律效力,不能受到法律保護,無法保障雙方權益。
2、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此類合同中,一方利用欺詐、威脅手段迫使另一方簽訂合同,違背了雙方自愿原則,合同自始無效。
3、勞動合同從訂立的那一刻起,就缺乏法律約束力。若確認部分合同無效,只要不影響其余部分效力,其他有效部分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4、勞動合同的無效性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確認。這為合同的效力判斷提供了法定依據,確保了合同效力判斷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綜上所述,勞動合同的無效情形主要包括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采取欺詐、威脅手段訂立的合同。確認合同無效的主體為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勞動合同無效自始無效,不受法律保護。
簽訂的勞動合同為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的情形有:
一、口頭約定的合同;
二、顯失公平的合同;
三、脅迫的合同;
四、附帶保證的合同;
五、真假合同;
六、抵押性質的勞動合同;
七、無保障的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常見的勞動合同無效的條件
根據《勞動法》第十八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二)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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