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勞動合同一般簽幾年
法律分析:(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效力期間,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
(2)無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可以一直存續到勞動者退休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即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為有效期限,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去工廠上班要簽勞動合同么
工廠上班也必須簽訂勞動合同。
在中國勞動法律法規中規定,用人單位與員工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合法合規地約定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資福利、休假等事項。因此,去工廠上班,用人單位應當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有可能存在違法行為,員工的權益也難以得到保障。建議在簽訂勞動合同前,員工應當認真閱讀合同條款,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如有不清楚的問題可以向用人單位進行咨詢或者尋求法律援助。勞動合同簽訂流程一般如下:
1、招聘和面試:用人單位根據企業需求,發布招聘信息并進行面試,選定適合的候選人;
2、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選定的候選人確認錄用意愿,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應當包括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勞動報酬、工作地點、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安全措施等內容;
3、注冊和備案:用人單位應將簽訂的勞動合同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工商、稅務、社保、人社等部門進行注冊備案;
4、發放勞動合同和勞動手冊: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發放勞動合同和勞動手冊,并告知勞動者相關的權利和義務;
5、履行合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包括支付勞動報酬、提供工作條件、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等;
6、終止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期滿或者雙方協議解除、勞動者辭職、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等情況下,需要根據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的約定進行勞動關系的終止手續。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也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合法合規地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工廠不簽勞動合同違法嗎
1. 工廠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將違反法律規定。如果用人單位在員工開始工作后一個月內未能與其簽訂書面合同,則應支付員工雙倍工資。員工有權在這段時間內申請合同。
2. 即便未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仍有權隨時解除與用人單位的關系,且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3. 如果用人單位在員工開始工作的滿一年后仍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將被視為與員工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這對用人單位是不利的。
4. 用人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為由解雇員工。在試用期內,如果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然而,如果合同中約定了試用期,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可以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雇員工,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解雇員工就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5. 即使未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仍需履行為其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法定義務。只要勞動關系存在,用人單位就必須遵守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如果未履行這些義務,員工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 建立勞動關系時,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果已建立勞動關系但未同時訂立書面合同,應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在用工前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工廠上班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嗎
工廠上班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單位從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需要簽勞動合同,單位不簽的話,滿一年后,視為已經和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并且需要支付2倍工資。
勞動合同的期限: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可以是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較長的5年、10年,具體期限長短應根據用人單位情況、崗位情況和勞動者情況自主確定;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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