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法定假日有哪些?年假有幾天?
中國的法定假日包括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具體放假安排如下: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春節:2月13日至19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上班。
清明節: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
勞動節: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端午節:6月14日至16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中秋節:9月22日至24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
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年休假,即國家根據勞動者工作年限和勞動繁重緊張程度每年給予的一定期間的帶薪連續休假。我國的法定假日除了上述節日,還包括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有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確保職工能夠享受年休假。
職工在年休假期間的工資收入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根據職工累計工作年限的不同,年休假的天數也有所不同: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需要注意的是,國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并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休假國家規定天數
法律分析:國家公休假具體時長的規定如下:
1、法定節假日:根據國務院《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第一類是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新年1天、春節3天、勞動節和國慶節3天、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各1天。第二類是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婦女節婦女放假半天、青年節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第三類是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具體節日由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民族習慣,規定放假日期。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在除了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外的其他休假節日,也應當安排勞動者休假。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
2、帶薪年休假: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一)元旦;(二)春節;(三)國際勞動節;(四)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最新國家法定節假日放假幾天
法律分析:根據現行的法律法規,我國國家法定節假日的總天數為11天。具體包括以下11個節假日:(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2)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3)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天);(4)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5)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節當天);(6)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節當天);(7)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關于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的規定,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勞動者在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后,若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其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1)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按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2)在休息日工作且不能安排補休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對于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也按上述原則分別按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工資。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綜合計算工時超過法定標準工時的部分視為延長工作時間,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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