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競業限制條款有什么?
簽訂勞動合同時,在合同中約定競業條款,是要注意競業限制的范圍,竟業限制的時間,競業限制的地域,這些都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之后決定的,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具有承擔競業限制的義務。
一、勞動合同競業限制條款有什么?
簽訂一份公平、合法的競業限制條款或協議,應注意以下方面:
(1)承擔競業限制義務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2)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其中,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兩年;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原則上應當以能夠與用人單位形成實際競爭關系的地域為限。
(3)用人單位給付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是勞動者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前提,補償數額應明確,支付方式是在勞動者履行競業限制義務期限內按月支付。
(4)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違約責任要有明確約定。所約定的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義務應支付的違約金數額必須合理、可行,不能超過勞動者的經濟承受能力。
二、簽訂勞動合同時注意什么?
勞動合同是規范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簽約單位的合法性
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仔細察看企業是否經過工商部門登記以及企業注冊的有效期限。否則,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是一份無效合同。勞動合同應依法訂立只有主體合法、內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勞動合同才能產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勞動合同,屬于無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認和保護。
2、合同雙方地位的平等性
在勞動合同訂立的過程中,勞動者與企業之間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公正性。
3、合同的訂立必須采取書面形式
勞動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勞動關系非常復雜,涉及諸多內容。采取書面形式使權利義務明確具體,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發生爭議,也有據可查,便于爭議的解決。
勞動合同的競業條款必須是由合同雙方協商之后約定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之后,必須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要在一個月之內簽訂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的過程中,要注意簽約單位的合法性,合同雙方地位的平等性,該勞動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口頭協議無效。
競業限制協議書范本(匯編4篇)
競業限制協議書范本(1)
甲方(用人單位):(具體名稱)
乙方(勞動者):(具體姓名)
鑒于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已經獲取或知悉甲方的重要商業秘密或對甲方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的信息,為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原則,協商一致,制定以下協議:
第一條 競業限制業務
指乙方在甲方從事的業務與甲方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第二條 競業限制的區域范圍
指甲方業務所涉及的地理范圍。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 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行或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
2. 不論何種原因離職后,乙方需在一定期限內(自離職日起計算,具體期限:___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
3. 不論何種原因離職后,乙方需在一定期限內(自離職日起計算,具體期限:___年)內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生產經營。
第四條 甲方義務
從乙方離職后開始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按約定支付乙方競業限制補償費,計算方式為:(乙方離職前三年或一年年平均收入 - 乙方離職后從事工作的實際或可能獲得年收入)。
第五條 補償支付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競業限制補償費(具體金額)元,支付時間為每月(具體日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協議,需支付甲方違約金(具體金額)元,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甲方違約需支付乙方違約金(具體金額)元。
第七條 雙方權利義務終止
1. 若乙方持有的甲方重要商業秘密已公開,對甲方競爭優勢的影響已不再重要。
2. 乙方在不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前提下,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給付補償費義務,甲方拒絕時,乙方不再受協議限制。
第八條 違約救濟
甲乙雙方違約,則需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具體金額)元。
第九條 協議生效及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具體姓名)
乙方簽字:(具體姓名)
簽訂日期:(具體日期)
競業限制協議書范本(2)
甲方:(具體名稱)
乙方:(具體姓名)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制定以下競業限制條款:
1. 競業限制范圍: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或有競爭關系的單位任職,不得自營或為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經營,不得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客戶行業的經營,也不得從事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2. 競業限制期限:勞動合同期內及解除后(具體年限)年。
3. 勞動合同解除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競業限制補償費(具體金額)元。
4. 若乙方違反條款,需支付甲方違約金(具體金額)元,并賠償經濟損失。
5. 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 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具體姓名)
乙方簽字:(具體姓名)
簽訂日期:(具體日期)
競業限制協議書范本(3)
甲方(用人單位):(具體名稱)
乙方(勞動者):(具體姓名)
乙方已知悉甲方的重要商業秘密或對甲方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的信息,為保護雙方權益,甲乙雙方根據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原則,協商一致,制定以下合同。
一、競業限制業務
指乙方在甲方從事的業務與甲方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二、區域范圍
指甲方業務涉及的地理范圍。
三、甲方義務
從乙方離職后開始競業限制時起,甲方需按約定支付乙方補償費。
四、乙方義務
1. 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業務。
2. 離職后(具體年限)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
五、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合同需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具體金額),并賠償經濟損失(如已支付違約金,應予扣除)。
六、爭議解決
因合同引發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至(具體仲裁機構)仲裁。
七、其他
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具體姓名)
乙方簽字:(具體姓名)
簽訂日期:(具體日期)
競業限制協議書范本(4)
競業限制協議書范本
企業:(具體名稱)
員工:(具體姓名)
鑒于員工已知悉企業的重要商業秘密,為保護雙方權益,甲乙雙方根據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誠信原則,協商一致,制定以下協議:
1. 員工義務
1.1 未經企業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行業。
1.2 離職后(具體年限)年內不得到與企業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
1.3 離職后(具體年限)年內不得自辦與企業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從事與企業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生產。
2. 企業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后第二天起,企業需按約定支付員工競業限制補償費,計算方式為:(員工離職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1/3,不滿一年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度支付,企業通過銀行支付至員工銀行卡上。如員工拒絕領取,企業可向有關方面提存。
3. 違約責任
員工違反協議需支付企業違約金(具體金額)倍的員工離職前一年工資收入,并返還因違約行為獲得的收益。
4. 爭議解決
因協議產生的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至(具體仲裁機構)仲裁。
5. 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修改需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仔細審閱合同內容,并完全理解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企業簽字蓋章:(具體姓名)
員工簽字:(具體姓名)
負責人簽字:(具體姓名)
簽訂日期:(具體日期)
競業限制協議是如何規定的
競業限制協議是如何規定的競業限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重要內容,根據本法第二十三條、二十四條的規定,它是用人單位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知識產權權利歸屬協議或技術保密協議中約定的競業限制條款。
具體來說,競業限制是指用人單位和知悉本單位商業秘密或者其他對本單位經營有重大影響的勞動者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產品、經營同類業務或有其他競爭關系的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限制時間由當事人事先約定,但不得超過二年。競業限制條款在勞動合同中為延遲生效條款,也就是勞動合同的其他條款法律約束力終結后,該條款開始生效。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范圍和期限】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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