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限制和保密費是否是工資
不是,沒有簽訂競業限制協議,離職后勞動者從事類似的工作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原用人單位無權追償。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第三人取得債務人的法律地位。免責的債務承擔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債務人,成為新債務人;原債務人脫離債的關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債權人承擔債務。嗣后第三人不履行債的義務,債權人不得再請求原債務人承擔債務,只能請求第三人承擔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責任或者訴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原債務人對第三人的償還能力并不負擔保責任。并存的債務承擔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到債的關系中,成為新債務人,同原債務人一起對債權人連帶承擔債務,但當事人約定按份承擔債務時,依其約定。第三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也可以請求原債務人履行債務。
競業限制補償標準
保密協議是職工在特定職位時,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合理協議。只要協議內容符合法律法規,協議本身是有效的。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競業限制適用于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及其他需保密的人員。如果您的職位符合上述條件,競業限制條款對您有效。反之,則無效,您可以在解除勞動合同后從事相同職業。
根據法律規定,競業限制時限為兩年。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這些人員不得到與原單位生產或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單位工作,或自行開業從事同類業務。
在這兩年內,補償金應與保密費金額相當,即離職后兩年內每月發放150元。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決定,法律未強制規定。
盡管補償金較低,您仍可與單位進一步協商,以確定更合理的金額。
希望這些信息能幫助您更好地理解競業限制條款。如有其他疑問,請隨時聯系。
相關推薦:
競業限制補償金與保密費(保密費能否代替競業限制補償金)
春節加班費計算(2024年春節怎么算加班費)
三大訴訟法的比較(三大訴訟法的區別和聯系)
生育生活津貼(月收入5000左右生育津貼多少)
鐵道部漲工資(鐵路漲薪的意思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