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一次性補助金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職工因工致殘評定傷殘等級后,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待遇,各個等級的標準不同。
(一)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待遇,標準為:
1、 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
2、 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
3、 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
4、 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被鑒定為五至六級的,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的工作,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
1、 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2、 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
(三)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
1、 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
2、 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
3、 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
4、 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生活補助費標準
1. 在統籌地區治療的工傷職工,在住院期間,其所在單位應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費標準的70%發放住院伙食補助費。計算公式為: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 = 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人/天)× 70% × 人數 × 天數。
2. 若工傷職工在統籌地區以外就醫,需經醫療機構證明并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在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交通、食宿費用,應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標準予以報銷。計算公式為: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 = 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人/天)× 人數 × 天數。
注意事項:
- 住院伙食補助費的標準可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確定。
- 若受害人在外地治療,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合理部分),也應予以賠償。
法律依據: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若造成殘疾,還應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若造成死亡,還應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承擔侵權責任。若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仍應承擔侵權責任。
工傷醫療補助金標準
關于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計算問題,在我國《工傷保險條例》中有明確的規定: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六級傷殘的,用人單位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六十;三、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一條 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工傷賠償補助費是多少,需要怎么給
工傷賠償標準包括以下幾點:
1. 在停工留薪期內,職工原本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發放。
2. 若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并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可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領取生活護理費。
3. 依據傷殘等級,可以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綜合來看,工傷賠償主要涉及停工留薪期工資、生活護理費和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三部分,具體數額依據職工的傷殘等級和實際情況而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在此過程中,用人單位需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而生活護理費和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則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賠償金額需參考工傷保險條例和當地相關政策,同時,申請賠償時需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并按照規定流程進行申請。
總的來說,工傷賠償標準涵蓋停工留薪期工資、生活護理費和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確保了工傷職工在受傷后的基本生活和醫療需求得到保障。在處理賠償事宜時,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確保權益得到公正合理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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