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老板不管找誰解決
1. 若工傷老板不解決賠償問題,可迅速聯系當地的勞動監察行政部門。該部門有權介入調查并處理此事。另外,當事人也可以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若對仲裁結果不滿意,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2. 工傷老板拖延不處理的解決方法包括:首先與老板進行協商;其次,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再次,若單位在仲裁后仍不賠償,可以向相關單位或個人申請行政復議;最后,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3.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依法處理。
4. 勞動者應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催促單位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若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勞動者也可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5. 若工傷老板不賠償,可快速聯系當地的勞動監察行政部門解決,該部門有權介入調查并處理。當事人也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若對仲裁結果不滿,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6.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六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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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八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根據調查、檢查的結果,作出以下處理:(一)對依法應當受到行政處罰的,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二)對應當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理決定;(三)對情節輕微且已改正的,撤銷立案。發現違法案件不屬于勞動保障監察事項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工傷老板不賠償找什么部門解決快
勞動者遭遇工傷,而老板不賠償的,可以有以下解決途徑。第一種途徑是找勞動行政部門進行投訴。第二種是找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分析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員工工傷情況下,治療期間的工資以及各種福利,傷殘津貼,都應該由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傷,而公司不賠償這種行為,已經觸犯了我國的法律規定,而且也會讓勞動者的利益受到損失。所以只要用人單位拒不賠償工傷的費用,那么員工就可以直接走法律的程序來進行解決。在走法律途徑之前,員工需要多收集相關的證據,比如自己上班打卡的記錄,傷情診斷記錄,諸如此類證明自己在公司上班,且在上班時間,或者是因上班而受傷的證據,這樣才能確保自己的權益盡快得到合法合理的保護。如果勞動者對仲裁裁決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公司在勞動者工傷期間,試圖與勞動者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還應當支付勞動者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八十二條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第八十三條 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工傷老板不解決怎么辦
工傷老板不賠償找當地的勞動監察行政部門解決快,勞動監察行政部門有權介入進行調差處理。當事人也可以到當地的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對勞動仲裁不滿,則可以向法院起訴。
工傷老板拖著不處理的解決辦法如下:
1、和老板協商;
2、申請勞動仲裁;
3、仲裁后單位不賠償可以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
4、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因為有相關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勞動者催促單位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勞動者也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老板不賠償找什么部門解決快
1、工傷老板不賠償找當地的勞動監察行政部門解決快,勞動監察行政部門有權介入進行調差處理。當事人也可以到當地的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對勞動仲裁不滿,則可以向法院起訴。
2、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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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八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根據調查、檢查的結果,作出以下處理:
(一)對依法應當受到行政處罰的,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二)對應當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理決定;
(三)對情節輕微且已改正的,撤銷立案。
發現違法案件不屬于勞動保障監察事項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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