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個人需要哪些材料
工傷認定個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 填寫完整的《工傷認定申報登記表》、《工傷認定申請表》和《工傷申報證據清單》。
2. 提供受傷職工的《勞動合同書》復印件或其他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3. 提交受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4. 提供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害后的診斷病歷或職業病診斷書(包括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5. 提供兩人以上旁證證明(證人證言)。
特定情況下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 因工外出期間受傷的,需提交派工單、出差通知書或其他能證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證明材料。
2. 上下班途中受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需提供作息時間表、單位至居住地的正常路線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
3.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相關證明。
4. 屬于借用、勞務輸出人員的,需提交借用和輸出單位的協議書、事故調查報告、勞動合同文本或其他有效證明。
5. 直系親屬代表傷亡職工提出申請的,還需提交委托證明和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6. 單位工會組織代表提出申請的,需提交單位工會介紹信和辦理人身份證明。
此外,根據《工傷保險條例》,以下情形應認定為工傷:
1.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 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 患職業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發生工傷事故后,個人應第一時間申請工傷認定。依賴用人單位自覺辦理此事可能不切實際,個人應主動了解并采取行動,掌握相關知識總有益處。
申請工傷的時候需要什么資料
工傷認定申請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此表需詳細填寫受傷員工的基本信息、受傷經過及就醫情況等。
二、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這包括勞動合同、工資條、工牌、入職證明、同事或領導的證言等,用以證明受傷員工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或事實勞動關系。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工傷員工需要提供由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證明其受傷或患病情況;若為職業病,還需提供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證明其疾病與工作環境或職業因素有關。
以上材料需確保真實有效,且內容詳細準確,以確保工傷認定申請的順利進行。用人單位或員工需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完整材料,否則可能影響工傷認定結果。
另外,根據具體情況,可能還需提供其他輔助材料,如事故現場照片、視頻資料、工友或目擊者的證言等。這些材料有助于全面了解事故經過,為工傷認定提供有力證據。
若在申請過程中遇到任何問題,建議及時咨詢專業律師或勞動部門,獲取專業指導和幫助,確保員工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工傷認定申請的具體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地區差異而有所不同,因此,在提交申請前,建議詳細了解當地的相關規定和流程。
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需要什么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1式2份
2、事故人和單位簽訂的有效書面勞動合同,或單位有效工作證、單位簽章工資表、單位簽章的從事本職工作證明等(原件并復印件)
3、事故人的身份證或暫住證(原件并復印件)
4、首次就醫病歷及診斷書等有關材料(原件并復印件)
5、物證、書證、證人證言、照片等有關證據
6、事故發生詳細經過
7、單位、企業法人注冊登記資料(可到工商部門查詢)
【法律依據】《工傷認定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8號令發布)
第六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聘用合同文本復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人事關系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申請工傷需要哪些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
3、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4、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及初次治療病歷復印件。
【法律依據】
《工傷認定辦法》第六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聘用合同文本復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人事關系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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