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 工傷傷殘鑒定 需要哪些材料,如下: ?。ㄒ唬?工傷認定申請表 ; (二)職工本人 身份證 明; ?。ㄈ┡c企業存在 勞動關系 的證明材料; (四)初次醫療診斷證明或者 職業病 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職工本人無法申請、由其直系親屬或者工會組織提出 工傷認定 申請的,應同時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及申請人與傷亡職工關系的證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還應當同時提交相關部門出具的 證據 材料: ?。ㄒ唬儆?交通事故 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門確定的事故責任結論證明; ?。ǘ氖聯岆U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活動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 ?。ㄈ┮蚬?、因戰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到企業工作后舊傷復發的,提交 傷殘 證件及指定醫院的舊傷復發診斷證明; (四)因公外出期間失蹤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證明; ?。ㄎ澹┮蚵男新氊熢庵氯松韨Φ?,提交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證明; ?。┨厥馇闆r需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申請材料。
法律客觀:《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二條 委托人委托鑒定的,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并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核對并記錄鑒定材料的名稱、種類、數量、性狀、保存狀況、收到時間等。 訴訟當事人對鑒定材料有異議的,應當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則所稱鑒定材料包括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比對樣本材料以及其他與鑒定事項有關的鑒定資料。
一、做傷殘鑒定需要準備材料如下:
1、入院記錄。
2、出院記錄。
3、出院小結。
4、病歷本。
5、疾病診斷證明書。
6、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X片、CT及診斷報告。
7、交通事故認定書。
8、交通事故傷者身份證或戶口本。
9、傷殘鑒定委托書。
二、如果是不牽涉功能方面的鑒定,可以在出院后做,假如涉及肢體功能或者視力等情況,需要等3個月。
1、進行傷殘鑒定,如果是去公檢法系統的法醫鑒定機構,可以憑公檢法系統開具的鑒定委托書前往鑒定;如果是去社會鑒定機構鑒定,可以自己去。
2、傷殘鑒定,可以在公安局的法醫處進行鑒定,也可在法院委托的鑒定機構處鑒定。建議你到法院委托的鑒定機構鑒定,因為涉及到法院采信的問題。
擴展資料:
傷、殘鑒定是指傷后傷殘程度鑒定。傷、殘鑒定的范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根據醫院提供的相關入院記錄或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殘疾鑒定。
工傷鑒定標準
十級標準
(GB/T16180—1996)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是工傷鑒定的國家標準,標準共分十級。其中,符合一至四級標準的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至六級的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至十級的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一、一級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準
(1)極重度智能減退;
(2)面部重度毀容,同時伴有表B2中二級傷殘之一者;
(3)雙眼無光感或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準者;
(4)四肢癱肌力三級或三肢癱肌力二級;
(5)重度運動障礙(非肢體癱);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關節部分功能喪失;
(7)雙肘關節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8)雙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雙下肢及一上肢瘢痕畸形,功能喪失;
(10)小腸切除90%以上;
(11)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2)雙側腎切除或孤立腎切除術后,用透析維持或同種腎移植術后腎功能不全尿毒癥期。
二、二級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準
(1)重度智能減退;
(2)精神病性癥狀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2,或視野≤8%(半徑≤5度);
(4)雙側上頜骨完全性缺損;
(5)雙側下頜骨完全性缺損;
(6)一側上頜骨及對側下頜骨完全缺損,并伴有顏面軟組織缺損>30平方厘米;
(7)靜止狀態下或僅輕微活動即有呼吸困難;
(8)三肢癱肌力三級或截癱、偏癱肌力二級;
(9)雙側前臂缺失或雙手功能完全喪失;
(10)雙下肢高位缺失;
(11)雙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12)雙膝雙踝僵直于非功能位;
(13)雙膝以上缺失,不能裝假肢;
(14)雙膝、踝關節功能完全喪失;
(15)同側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16)四肢大關節(肩、髖、膝、肘)中四個以上關節功能完全喪失者;
(17)心功能不全三級;
(18)一側全肺切除并胸改術,呼吸困難三級;
(19)肺功能重度損傷;
(20)呼吸困難四級或PaO24.1—8kPa或PaCO27.9—6kPa;
(21)塵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損傷或呼吸困難三級;
(22)放射性肺炎后,兩葉以上肺纖維化,伴肺功能中度損傷或呼吸困難三級;
(23)肝功除3/4,并有常規肝功能重度損害;
(24)肝外傷后發生門脈高壓三聯癥或發生Budd—chiari綜合癥;
(25)慢性重度中毒性肝??;
(26)膽道損傷致重度肚功能損害;
(27)全胰切除;
(28)全胰切除胰腺移植術后;
(29)急性白血??;
(30)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Ⅰ、Ⅱ型);
(31)食管閉鎖或切除后,攝食依賴胃造瘺者;
(32)小腸切除> 3/4,未施行逆蠕動吻合術;
(33)孤腎部分切除后,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34)腎功能不全尿毒癥期。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傷殘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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