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必須發通知書嗎
通常情況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先于解除勞動合同下發。
通常用人單位提前30天告知勞動者本人,并由其本人在接收單上簽字,不能直接送達的,郵寄或者掛號送達,保留郵寄或者掛號的證明材料。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辭退通知書的生效時間應為用人單位做出決定的那一天,例如:通知書中一般都有類似的表達“公司決定于某年某月某日與你解除勞動合同”。因此,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應為公司做出決定之日。
原勞動部辦公廳《關于企業辭退違紀職工生效時間的復函》(勞辦發[1993]199號)中規定:“在一般情況下,《辭退決定》在先,《辭退證明書》在后。因此,辭退違紀職工生效時間應從做出辭退決定之日起計算,并在《辭退證明書》中寫明。”而辭退通知書的送達時間為勞動者知道或應當知道其被辭退的時間,如果勞動者對辭退通知不服,則雙方勞動爭議的發生之日為送達之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6〕6號)第一條第二項關于“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產生的爭議,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勞動者收到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書面通知時間的,勞動者主張權利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的規定,正說明了這一點。
辭退通知書的生效時間與送達時間的聯系就在于:辭退通知書沒有送達,則不發生法律效力;只有送達之后,才有法律效力。
兩者之間的區別是:辭退通知書的生效時間為用人單位決定辭退勞動者的時間;送達時間為勞動者知道或應當知道其被辭退的時間,也就是勞動爭議發生之日。因此,不能把辭退通知書的生效時間與送達時間混為一談,否則會發生不公正的情況。
比如,用人單位已按辭退通知書決定的時間為勞動者辦理了離職手續,截止了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的繳納;勞動者自即日起已不再為用人單位提供正常勞動,雙方的勞動關系已經結束。
如果執法、司法部門認定雙方勞動關系結束的時間為辭退通知書送達的時間,則自辭退通知書中決定的時間至送達時間的期間就應認定為雙方仍有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即使是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也需為勞動者補發這一期間的工資或基本生活費,并補繳社會保險。
如果勞動爭議處理的過程比較長,勞動者的社會保險補繳起來將十分困難,很難操作。顯然,將送達時間認定為用人單位辭退通知書生效時間,既不符合實際,也有失公正。
辭退通知書的生效時間與送達時間不是同一時間,應該嚴格、準確的區分。當然,任何事情都不是絕對的,有的勞動爭議案件比較復雜,也有可能出現應將送達時間認定為辭退通知書生效時間的情況,這就應當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個人不簽字生效嗎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不存在生效問題,只是通知而已,只要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是合法的,解除的流程是合法的,那么就沒有問題。簽字不代表同意或者不同意解除。如果解除的理由不合法,被解除方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不管你簽不簽 用人單位決定開除 就不會再為你計算工酬 不為你計算工酬意味著對方生效
至于是否需要經濟補償另當別論
提前30天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需要簽字嗎
提前30天辭退,公司不與賠償。
本人在公司上班14天,辭退理由,說我不能勝任工作。
1、辭退書上面沒有公司公章,要求我簽字。(已經拒絕)
2、我索要字紙版本辭退書,人事不給。
3、強行發我本人郵箱,說已經生效。(人事說的)
如圖
公司辭退員工只需要告知,是不需要員工同意的。員工不簽字同樣是生效的。
人事需要給您紙質的辭職書,這個在辭退書中有說明。
公司不給補償是違法的,即使員工不勝任崗位要求,既然試用期已經過了,沒有提出異議,就說明,試用是合格的,公司說您不勝任崗位要求是需要有依據的,是需要有考核標準和依據考核標準進行考核的結果的。
被辭退應該已成事實,您可以要求賠償的。
被單位開除,也是離職的一種,需要辦理手續,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獲得相應的補償,或者能夠對不公平待遇取證,因此一旦被開除,要理智對待,依法辦理離職手續。
如果開除屬于處罰過重,一般可以要求單位提供開除的依據,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異議,要求單位糾正,或者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
離職,指員工不論以何種理由離開本職崗位的行為,其中包括員工向單位辭職,單位對員工解除聘用或中止聘用,員工調離本職崗位。
經批準辭職的員工,被解除聘用或中止聘用的員工,一般向部門主管領取《員工離職報告單》,按單位規定和報告單內容詳細填寫。
填寫后的《員工離職報告單》,經部門主管簽字批準后,由員工分別到相關部門辦理退還領取的各種物品及工、量具、工作服。
相關部門的主管人員核對員工歸還領取的物品及工、量具和工作服的品種及數量,經核對無誤后,在《員工離職報告單》上簽字確認。
離職員工完成上述各項手續后,持《員工離職報告單》到單位人事部門辦理離職手續,辦理手續時,員工必須同時提供相關資料。
1、已按規定填寫和經相關部門主管人員簽字的《員工離職報告單》。
2、員工徽章、臨時出入證(限已發放徽章或臨時出入證的員工)。
3、員工本人的ID卡(限已發放ID卡的員工)。
4、當月的考勤卡。
5、停車牌(如有)。
6、保管的鑰匙等。
單位辦公室人事部門主管人員,對離職員工的各項資料、考勤記錄、就餐費用及遺失物品應賠償的金額核實無誤后,在《員工離職報告單》上簽字確認,并及時將《員工離職報告單》及考勤卡移交財務部門。
財務部門主管工資核算的人員,應認真對單位辦公室移交的資料核對落實,及時辦理離職員工的工資發放手續。發放時結清各種款項。
隨后單位人事部門在十五日內為離職員工辦理社保和檔案轉移手續,離職員工正式與單位脫離關系。
公司肯定是違法的,你現在要做的是盡快收集你在公司工作的證據,不如考勤表、工資條、工作證等等,帶上證據去勞動仲裁或者直接去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者提前30天辭職,那么必須按照公司人事部規定離職手續和工作交接,才能離開公司的。
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必須需要本人簽字嗎
單位已出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的紅頭文件,他本人已拿走,但拒絕簽字,請問這樣對企業會不會有什么影響
證據補充:
員工本人是一個很無理取鬧的人,說過兩天來簽。第一:除非雙方一致協商解除勞動關系,否則此系用人單位的單方面意思,無需勞動者簽字;第二:如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違法的,則可能要按工齡承擔經濟賠償金。如有疑問,可以在工作時間來電本律師
相關推薦:
解除勞動合同刑事(解除合同的相關法律條款)
立案就能勝訴(申訴立案了就能贏)
受理工傷認定要多少天(申請勞動工傷認定要多長時間)
勞動關系認定能否上訴(確認勞動關系上訴狀范本是怎樣的)
集體勞動合同怎么變更(集體勞動合同怎么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