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糾紛調解有哪些方式
您好,我國,勞動糾紛調解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調解;二是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先行調解;三是法院在訴訟過程中調解。前兩種形式均為訴訟外調解,是由特定的勞動爭議處理機構作為第三方主持調解。
希望能幫到您。
勞動糾紛調解步驟有哪些
勞動糾紛調解步驟有:
(1)調解申請;
(2)案件受理;
(3)進行調查;
(4)實施調解;
(5)調解協議的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條 仲裁庭在作出裁決之前,應當先行調解。
勞動爭議案件中,申請法院調取勞動局的調解記錄要怎樣寫申請,能給我個范文嗎?
調查取證申請書
×××法院:
××與××勞動爭議糾紛案,貴院已經立案受理。
在××年××月××日,雙方在××勞動局主持下曾經經過調解,××在調解中主張………………現××認為對方在勞動局調解時主張的事實……,因此,為了查明事實,便于裁判,特向貴院申請向勞動局調取××年××月××日××勞動局調解所形成的筆錄,請予準許。
致
禮!
申請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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