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十級傷殘鑒定下來后單位不解除勞動合同也不安排工作怎么辦?這期間有沒有工資?
傷愈后,你可要求單位安排可以勝任的工作。因傷停工期間,你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單位不應扣減。
有工資。
單位不解除勞動合同,就應該安排與你勞動能力相當的崗位讓你工作;不安排工作是單位的問題,在此期間單位應該向你發放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水平的工資,并為你正常繳交社保。
你也可以考慮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由單位對你進行一次性補償。
既然是工傷,就肯定不上班也有工資,
1、在單位沒有做出書面決定之前,存在勞動關系,原工資待遇不變。
2、不解除勞動合同也不安排工作,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投訴或者向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
這期間有工資,你可以向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縱橫法律網 尤飛律師
工傷醫療期滿后不來上班可以辭退嗎
關于工傷醫療期滿后不來上班是否可以辭退的問題。工傷醫療期滿后不來上班,可以調整崗位,但是不能辭退勞動因為工傷員工本身的特殊性。對于一至六級工傷員工,用人單位應保留勞動關系,除非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得單方面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五至六級工傷員工嚴重違紀除外)。
而對于七至十級工傷員工,用人單位只有在以下四種情形才能與其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終止不續簽;
2、工傷員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3、工傷員工存在嚴重違紀的情形;
4、用人單位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關閉、撤銷或注銷等情形的。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44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因此,因為員工的工傷身份,即使其醫療期滿不能來上班,或者上班不能從事原有工作,公司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從事,用人單位也不能單方面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單位職工,工傷醫療期結束后,繼續休病假,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么?
單位職工簽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工傷醫療期結束后(期間單位給該職工進行了一次調崗。調崗后的收入比先前低。并且本人不能從事新崗位工作。)該職工傷殘鑒定等級為十級,有醫院開出的病假繼續休病假。單位能否解除其勞動合同。如能解除有何根據。是否需要對職工進行賠償。 根據工傷保險第三十七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如果用人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所有費用則由用人單位承擔。
可以解除。但是屬違法解除。該職工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按照該職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雙倍經濟賠償金,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最高年限不得超過12年。
工傷治療期間不能解除勞動合同,鑒定結果出來后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解除。
工傷鑒定完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可以。
工傷鑒定完后,如果未達到勞動能力鑒定等級(也就是連個十級都評不到),那相關醫藥費用處理理完畢后,公司完全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達到勞動能力鑒定等級(1-10級,最輕為10級,最重為1級。這時就分為三種情況:1-4級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領取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5級、6級傷殘的,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
被鑒定為7級至10級傷殘的,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如果合同未到期,由于你發生了工傷,單位以此理由解除勞動合同是不行的。但是,由于工傷是因為你違反公司相應的解除合同的條款,公司履行了事先告知程序,同時你也知道該條款的存在,那公司是可以解除你的勞動合同的,但你應該得到的工傷保險待遇不受影響(相關工傷保險待遇可以看看工傷保險條例第35-38條。
個人觀點,供參考。
工傷鑒定完后,如果是合同到期,你未續簽,也就是你放棄了。如果合同未到期,由于你發生了工傷,單位以此理由解除勞動合同是不行的。當然,由于工傷是因為你違反公司相應的解除合同的條款,同時你也知道該條款的存在,那公司是可以解除你的勞動合同的
工傷醫療期滿,合同到期,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我應該要求哪些賠償?
工傷醫療期滿,合同到期,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如果當事人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二條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合同,應當按職工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
工傷鑒定達到傷殘等級的,享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按所在省規定。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該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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