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員工惡意去勞動局告公司,勞動局會對屬于其管轄范圍內的投訴問題進行受理,并會到單位進行相關調查核實,確屬單位違法的,可以要求單位立即糾正。勞動局不會判斷勞動者是否惡意,只會判斷是否受理。
如果實屬員工惡意詆毀公司,并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公司可以搜索惡意詆毀的證據,到法院依法起訴侵犯名譽權。
擴展資料:
案例:
勞動者確實普遍處于天然的弱勢地位,但這并不代表勞動者可以違背誠信原則、相關法律法規,對用人單位的工作秩序、經營管理造成惡劣影響。
換了11家公司,申請仲裁11次,提起訴訟8次,訴訟請求都是索要加班工資——一年間,聶某沒少打官司。47歲的聶某先后在11家公司擔任駕駛員,在每家公司工作的時間短則3天,長的有33天。每次辭職后,他就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原“東家”支付加班工資。
福建省晉江市人民法院近日認定,聶某的行為是濫用訴權、惡意訴訟,屬于“職業勞務碰瓷”,駁回其訴訟請求。像聶某這樣的職場碰瓷近年來并不鮮見,勞動糾紛頻發的中小企業更容易中招。碰瓷者往往具備一定的勞動法律知識,有的故意不簽勞動合同,有的在領工資時有意逃避簽字,有的特意不要社保,事后卻高額索賠……
總之,這類勞動者并非真正意義的勞動者,其尋找工作崗位的目的并非想為企業、為社會創造價值,而是借機牟利。比如一位人稱“跳槽叔”的碰瓷者,兩年告15個東家,13次勝訴,光經濟賠償部分就拿到了6萬元。
因此,我們理應譴責職場碰瓷行為。在勞動關系中,勞動者確實普遍處于天然的弱勢地位,但這并不代表勞動者可以違背誠信原則、相關法律法規,對用人單位的工作秩序、經營管理造成惡劣影響,給用人單位造成不同程度的經濟損失以及給其他勞動者維權造成不良示范。
像聶某這樣一年間申請仲裁11次,提起訴訟8次,也是在嚴重消耗行政資源、擠占司法資源,擾亂正常的訴訟秩序,會影響甚至拖累其他勞動者正常依法維權。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法制日報:職場碰瓷不只是失信問題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其第二條、第三條分別規定:“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
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就形成拖欠工資。
擴展資料: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參考來源:中國普法網-拖欠員工工資應加付賠償金
公司多次被員工到勞動局投訴拖欠工資,公司會被處罰的。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對于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工資的,勞動者還可被迫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可通過向公司郵寄書面的被迫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然后提起勞動仲裁主張公司按工齡支付每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法》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擴展資料: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解決辦法
1、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首先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若不能通過協商解決拖欠工資問題,勞動者可以進行投訴,投訴的范圍包括用人單位未支付勞動者工資、經濟補償金及賠償金情況,使用童工等。
2、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3、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參考資料:勞動法—百度百科
公司多次被員工到勞動局投訴拖欠工資,公司不會被處罰。
可以參考《勞動合同法》第85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八十六條 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 規定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參考資料:北大法律信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不會罰款。
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加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擴展資料:
新中國成立后,中國先后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合同》、《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條例》等一系列勞動法規。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資料參考: 百度百科-《勞動法》
會被勞動局責令支付工資報酬。
可以參考《勞動合同法》第85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向勞動局投訴索要拖欠工資:
一、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對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體投訴,投訴人可推薦代表投訴。
二、投訴應當由投訴人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遞交投訴文書。書寫投訴文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投訴,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進行筆錄,并由投訴人簽字。
三、投訴文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投訴人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被投訴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勞動保障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和投訴請求事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告知投訴人依照勞動爭議處理或者訴訟程序辦理:
(一)應當通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的;
(二)已經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程序申請調解、仲裁的;
(三)已經提起勞動爭議訴訟的。
一般情況下,公司是怕被人向勞動局投訴的,后果可能包括會對企業的誠信度產生不利的影響;一般都會產生法律成本或不利法律后果;會影響企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對企業的生存與發展產生消及影響。員工告到勞動局或勞動監察機關企業負責人會有不利法律后果或相應的法律責任,比如罰款之類的。具體還要看是因為什么事情被投訴到勞動局;勞動局現已改名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根據你的情節和嚴重程度來進行處理,如果違法行為較輕,可能會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行為過于嚴重,逾期不支付的,人社部門可能會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可能會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根據實際情況公司會有一定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九條 對勞動規章違法的處罰
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條 違法延長工時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以罰款。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侵權處理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第九十二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保規定的處罰
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設施和勞動衛生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或者未向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勞動保護設施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責令停產整頓;
對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致使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勞動者生命和財產損失的,對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十三條 違章事故處罰
用人單位強令勞動者違章冒險作業,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十四條 非法招用未成年工處罰
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第九十五條 侵害女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保護規定,侵害其合法權益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對女職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六條 人身侵權處罰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由公安機關對責任人員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罰款或者警告;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勞動者的。
第九十七條 無效合同損害責任
由于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八條 違法解除和拖延訂立合同損害賠償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九條 招用未解除合同者損害賠償
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一百條 不繳納保險費處理
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第一百零一條 妨礙檢查公務處罰
用人單位無理阻撓勞動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行使監督檢查權,打擊報復舉報人員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百零二條 違法解除合同和違反保密事項損害賠償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百零三條 瀆職處罰
勞動行政部門或者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
第一百零四條 挪用社保基金處罰
國家工作人員和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的工作人員挪用社會保險基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百零五條 處罰競合處理
違反本法規定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已規定處罰的,依照該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擴展資料:
小林自2010年開始就在昆明的一家機械廠工作,前段時間因為工作瑣事和同事發生爭執,小林在沖動之下打了同事幾拳,但對方并未受傷。
第二天,單位以小林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并造成惡劣影響為由,對小林處以1000元罰款并予以開除。
小林覺得疑惑,單位因為這樣的事對員工罰款真的合法嗎?
據昆明市勞動監察支隊介紹,其實法律并未賦予用人單位經濟處罰權。
最終,小林的原單位處罰并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違法,需退還小林的1000元罰款,并支付經濟補償金。
據了解,不少用人單位為了保障規章制度的執行效果,都會在規章中列明多項經濟處罰條款。
但是,現行的《勞動法》并未賦予用人單位經濟處罰權,所以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中的經濟處罰條款因缺乏法律依據而無效。
不過用人單位也有方法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雖然沒有了經濟處罰權,但現行的《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并未排斥用人單位通過與經濟掛鉤的方式行使管理權。
用人單位可以運用基礎工資加績效工資相結合的方式,將其對勞動紀律、工作質量、安全保護等方面的要求納入績效考核。另外,如果勞動者的違規行為確實給用人單位造成了經濟損失,用人單位仍然可以要求勞動者賠償。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員工犯錯 企業不能私自罰款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