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真的有用嗎?
有用。
需到工商局查詢并打印出你所在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資料(一張紙),并加蓋查詢章,用以證明該用人單位的身份。
證明在該公司上班的證據很多,比如廠牌、考勤記錄、工資卡和存折、人證等等,只要能證明你與公司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都行。
寫一份勞動仲裁申請書(當地勞動部門都有樣板,一式兩份),加上你的身份證、打印的工商查詢登記資料、證據復印件(一式兩份)等交給勞動仲裁委就行了,仲裁委會立案審理的。
勞動仲裁有用么?
我和原來單位(私人老板)解除了勞動合同,因為是單位主動要求提出解除合同,所以我要求退回押金,但是單位不肯,我和他們說我會申請勞動仲裁,不過他們好像很無所謂。。勞動仲裁有用么?如果沒用我該怎么辦一樓,和二樓,屬于混分和濫竽充數的,我來詳細給你解答一下。因為這是我的工作
在本案之前,我要先問你,你工作的企業或者場子,是否有營業執照,如果有,請繼續看,如果沒有,你就不用看了,直接去法院吧。
首先,你是單位主動要求提出解除合同,相當于單位單方面的要與你解除合同,對于這一點,
你應該去找當地的勞動監察,來要回你的押金,并且,我在這里告訴你,單位是沒有權利扣除和收取你的押金,無論多少錢。這是《勞動合同法》明文規定的。
第二,既然是單位要解除勞動合同,你來到勞動仲裁,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至于經濟補償金的數額,可以協商解決,通常是幾個月的工資。
第三點,社保,這個應該是你最關心的事情才對。你不能最后才問- -,新實施的社會保險法規定,當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后,就應該給勞工繳納社會保險。所以,這個是他必須要給你繳納的,但是!如果你只干了一個月,那就不用繳納了- -。所以,你要明白你干了多久的活,可以要多少個月的勞動保險。再說一點,繳納社會保險,單位負責的是大頭,你自己也要繳納一部分,不過是小頭,你不要以為自己不用交這個錢。并且,這部分錢是應該交到社保去的,不會直接給你讓你去繳納。
我覺得,我說的挺詳細的了,再有什么疑問就留言給我,隨意為你解答。
呵呵,你得賺了,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11個月雙倍工資,還有工作年限內的經濟補償金,再加社保的補償。申請勞動仲裁吧,肯定賺了。
如果有意向,可以留下聯系方式或者百度HI我。
根據你說的情況你有以下幾個權利受到侵害,要求返還押金,單方要求解除合同可要求經濟補償金,社保是強制性繳納呢單位必須給員工繳納,你可以要求補繳。根據你現有的證據可以要求仲裁,勝算率很大。請珍惜自己的權利。
社保夠嗆了,需要去勞動稽查大隊舉報。其他的可以起訴,到時候可以委托我們律師
1•勞動仲裁有用。
2•但是需要證據,證明你和原來單位有勞動合同,而且他們收了你押金。
勞動仲裁有用嗎?
對于勞動爭議,還是有用的?! 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公司有關系勞動仲裁有用嗎?
今天人事的給我打電話說我不用上班了,我很郁悶我用沒犯什么錯,我就直接去找老總和他談,我來公司是面試倉管員的,你把我掉到跑業務,我也來了?,F在又叫我回家休息。我很氣憤,我都來3個月了,他就說你現在的部門剛剛成立已經快一個月了,也沒做出什么業績,你們這個部門要解散。我就說我用沒犯錯為什么開除我,他就說我要找你們的錯誤,一找一大堆。我說你開除我你要賠我一個月的公司,他說我開公司四五年了還沒有找我賠賠錢的。他說你想想我開公司都有四五年了我沒關系嗎?他給別的公司打電話叫我到別的公司去上班,我說我不去我都在這做了3個月了,我不想從頭開始,rn 我面試是倉庫的,把我掉到跑業務來了, 我只有公司的名片,和公司的產品盒子,沒和公司簽合同,公司是發發哦卡里面的,還有銀行的消費清單。我該怎么辦 他說他不怕告的目前我國大多數的企業都是很怕因為他們很多都不規范。例如該買社保的不買;該補償的不補償。他們大多都想著怎么避免法律責任。首先,實體法律對公司的規制更為嚴格,大多權利都賦予給勞動者,而單位是需要承擔更大的責任。所以在法律上就對他們非常不利。其次,在訴訟程序上而言,特別是關于證據證明責任那一方面,單位需要承擔更大的責任,如果不能列舉出來,那就是等于他們承認并且愿意承擔這一不利的后果。最后,但凡發生訴訟案件,單位都需要將此進行公示。這就或多或少會影響公司的發展,例如招聘方面和商業交易活動方面,都會帶來一定的影響。企業因為勞動糾紛敗訴,其損失不僅僅是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賠償以及承擔仲裁行為的相關費用,還有因為應訴而發生的人工費、交通費、會議成本、時間成本等費用,而且還有一項更重要的損失,即:企業因為敗訴必然會在社會、客戶、企業內部等范圍內形成一定程度的反響,企業形象將受到一定程度的損害。
現在仲裁是不收費的,仲裁的結果如何,關鍵要看你的證據,就是說你的證據必須要能夠說明你反應的問題,這樣仲裁才會支持你的觀點,你才能夠獲勝。
根據的說得這些情況,公司的問題有以下幾點:
1、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必須在員工入司后30天內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就需要向員工支付雙倍工資。
2、無故裁員,公司如果要與員工解除合同,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而且對于你的情況,公司必須拿出證據,比方說你違規違紀、損害公司利益等,否則是不能無故與你解除合同的。
3、未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裁員或者主動與員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所以現在你在仲裁的時侯,可以要求:1、由于公司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所以要向你支付雙倍工資。
2、要求公司拿出解雇你的理由,如果拿不出合理的書面證據,由于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你,要求公司支付一個月的平均工資作為代替提前通知金。
3、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你工作了差不多8個月,公司需支付你一個月的平均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只要你的證據充分、理由充分,仲裁會支持你的,祝你順利解決問題,再找一份好工作。
1.首先你已經在該公司工作3個月了,雖然沒有簽合同,但是從你上班第一天起勞動關系就已經建立,公司應當在一個月內與你補簽書面勞動合同,但是你已經工作3個月了,公司仍未與你簽訂該合同,用人單位應從你工作的滿一個月的次日開始向你支付雙倍工資,直至公司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2.你上班后,公司把你從倉管員的崗位調到跑業務的,屬于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公司應經過你的同意,并與你簽訂書面變更協議,但該公司亦違反了勞動合同法關于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的規定。
3.如果公司以經營不善為由,想要解散該公司的某個業務部門,屬于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明顯違法。
綜上,你可以先向工會反映情況,向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不行的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等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
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1、勞動仲裁是講究證據的,不是完全拼關系的。
2、對于勞動仲裁結果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3、為了確保勞動仲裁和勞動案子的勝利,建議委托專業的勞動案件律師。
1、公司存在以下違法行為:
(1)未及時簽訂勞動合同;
(2)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2、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訴訟的途徑維護自己的以下合法權益:
(1)要求公司支付2個月的雙倍工資,即再補給你2個月工資;
(2)要求公司支付你1個月的賠償金;
(3)如公司未幫你交納社保,你可要求補給你。
3、搜集、保管好相關證據。
我想要勞動仲裁真的有用嗎
有用!勞動仲裁就是保護勞動者的。再說,有勞動仲裁總比沒有強。
依法申請依法處理
相關推薦:
哺乳假期間的工資有多少(哺乳假影響工資嗎)
不簽勞動合同杯具了(不簽合同干了不到一個月被辭退)
如何申請大病救助(大病救助去哪里申請)
醫保定點門診如何更改(醫保定點醫院怎么改)
法定陪產假有多少天(法定陪產假期多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