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中斷怎么辦?
我在原先的單位交了2年多的社保(5險1金),后來因為一些原因辭職了,因此社保停了有一年,不知道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可以停嗎?停了一年會不會有什么影響,能不能補交? 請專業人士回答,切勿復制,謝謝~~ 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中斷可以補繳。
養老、醫保不足繳費年限的補繳:
須填寫參保人員補繳申請表,送市社保中心領導審批后,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打印繳費核定通知單,然后到相應的地稅辦稅服務中心辦理繳費手續。
1、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的計算辦法:
調入時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月)×(30%+超齡年限×1%)×超齡年限。
超齡年限=調入時實際年齡-規定年齡。(超齡年限中的月份數,6個月以下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的按一年計算)
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年齡:
獲得中級職稱和高級職稱的人員:男50周歲、女工人40周歲、女干部45周歲;
獲得初級職稱和未獲得職稱的人員:男45周歲、女工人35周歲、女干部40周歲。
2、補交時須提供:
勞動或人事組織部門的調令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職稱證書;
軍人配偶在異地參加養老保險且按規定將養老保險轉移到軍隊,須提供:退出現役軍人《干部調入申報戶口證明信》復印件、軍人配偶調入本市的調動手續原件與復印件、軍人配偶本市戶籍證明復印件。
養老保險是按累計年限計算的,所以中斷沒有什么關系;醫療保險是有點關系了,如果生病期間需要報銷時,你的醫療保險正處于停繳狀態,那就不能報銷了。除以之外就沒什么大問題了。
濰坊市職工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個人補交怎么規定的?
情況:06年9月-08年2月在濰坊寒亭區加入企業職工養老和醫療保險。rn 08年3月-08年8月辭職待業rn 08年9月-10年10月在臨沂市莒南縣做大學生村官繳納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交的是商業保險。rn 10年10月-今在濰坊市安丘市繳納了事業單位養老和醫療保險。rn 現在單位讓補交待業期間的社會保險,問了一下社保大廳,要交08年3月-8月額養老保險和08年3月-10年10月期間的醫療保險兩樣加起來要一萬兩千多,說是按現在的工資基數算。rn問題:1、不交對今后有什么影響?2、應該補交多少錢?最好附上規定、文件。一般來說,不交的話,到時候退休時這段時間就會判定為中斷,有些地方繳費中斷是要進行補繳后才能退的,醫療保險也是如此,萬一再有滯納金就麻煩了,具體可以打12333獲得你們當地官方回復。
不過,你現在是事業單位,按現在的政策退休待遇和保險繳納基本無關,但是現在這個正在改革,具體到你退休時會怎樣,很難講,建議還是盡量不要中斷。
另外,社保繳費都是電腦自動計算的,不用擔心人家會多收你的錢,想多收,也收不了。
就是那個基數一定要按當前的工資基數算,這個是不應該的,可以由你們單位出面或者你個人找人看看是不是能協調一下,真不行,也只能按這個來了。
1、如果你不補交間斷的社保,到退休的時候和你同期交納社保的人拿退休金比你拿的多;
2、醫保不用補交,這個也沒有什么講究,交了也是白交;
3、社保按照現在的基數交是對的,社保網都是統一的基數。
個人百分之八,企業百分之十六。我們是這樣交的。
個人自繳職工醫療保險轉為單位交納,中間中斷部分可以補交嗎?
去年我從單位出來后,為了不中斷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就去社保局辦理了個人自繳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今年我又找到了新工作,新單位要在我試用期滿后給我上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試用期滿是2月份,養老保險是一個月一繳,我可以一月份去繳了養老保險后辦停,2月份由單位接續。但是醫療保險是一年交一次,繳費時間是每年一月份,1月份我就要去辦停,單位2月份才給我交納,相當1月份的醫保沒有繳。1月分的醫保怎么辦呢?我自己可以補嗎?如果中斷了1個月,以前我交納了將近10年的醫保是不是全部都不算了? 可以。醫保機構征繳部門根據醫療保險欠費情況,建立欠費數據信息,填制《社會保險費補繳通知單》,通知參保人補繳欠費。
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足額繳納。不按時足額繳納的,不計個人帳戶,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其醫療費用。以北京市醫療保險繳費比例為例:用人單位每月按照其繳費總基數的10%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2%+3塊錢的大病統籌繳納。
可以。
一個月醫保才幾十塊,中斷一個月不要緊的。
不能全部不算的,醫療和養老保險一樣是累計年限的,只要累計年限達到就可以了。不過醫療也是一個月一交的啊,不知道你為什么是一年一交呢?
可以補交啊,每個地方的政策不同,所以你還是去社保局去咨詢一下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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