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農村的一些養老保險問題!
我們一家現在都住在廣西南寧,但是戶籍還在廣西馬山鄉下老家,最近我母親和我提起現在老家的人都要辦一種應該是養老保險之類的險種吧。我母親說如果她每年交500元,再交我的每年100元,也就是每年一共600元,交到我母親60歲就可以每個月領450元,我母親是1958年的,也就是說還要交6年。請問下知否有這樣的險種,具體的條文是那些,請好心人幫忙看看!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新政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黨的十七大精神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國務院決定,從2011年起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現就試點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基本原則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城鎮無養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養問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城鎮居民的實際情況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準和待遇標準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居民自愿相結合,引導城鎮居民普遍參保;四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體辦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實行屬地管理。
二、任務目標
建立個人繳費、政府補貼相結合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鎮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1年7月1日啟動試點工作,實施范圍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實現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
三、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愿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四、基金籌集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經濟發展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人民政府應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準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準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城鎮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三)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五、建立個人賬戶
國家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地方人民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及其他來源的繳費資助,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六、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
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對于長期繳費的城鎮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新農保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員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于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七、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年滿60周歲,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要引導城鎮居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引導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的子女按規定參保繳費。具體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
八、待遇調整
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全國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準。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試點階段,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暫以試點縣(區、市、旗,以下簡稱試點縣)為單位管理,隨著試點擴大和推開,逐步提高管理層次;有條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實行省級管理。
十、基金監督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并定期披露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試點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居委會每年在社區范圍內對城鎮居民的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十一、經辦管理服務
開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的地區,要認真記錄城鎮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長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國統一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信息管理系統,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農保信息管理系統整合,納入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金保工程”)建設,并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會保障卡,方便參保人持卡繳費、領取待遇和查詢本人參保信息。試點地區要按照精簡效能原則,整合現有社會保險經辦管理資源,建立健全統一的新農保與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加強經辦能力建設。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中開支。
十二、相關制度銜接
有條件的地方,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應與新農保合并實施。其他地方應積極創造條件將兩項制度合并實施。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優撫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工作,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
十三、加強組織領導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由國務院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國務院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組織實施。國務院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并督促檢查政策的落實情況,總結評估試點工作,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開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將其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統籌規劃、政策制定、統一管理、綜合協調等工作。試點地區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地區試點工作。
十四、制定具體辦法和試點實施方案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指導意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試點具體實施辦法,并報國務院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備案;要在充分調研、多方論證、周密測算的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試點實施方案,按要求選擇試點地區,報國務院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試點縣的試點實施方案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報國務院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十五、做好輿論宣傳工作
建立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大決策,是調整收入分配結構、擴大國內消費需求的重大舉措,是統籌城鄉發展、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政策,是實現廣大城鎮居民老有所養,促進家庭和睦、社會和諧的重大民生工程。
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對試點工作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各項政策的宣傳,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導符合條件的城鎮居民積極參保。同時,要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的美德,引導子女依法履行贍養老人的義務。
各地要注意研究試點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和總結解決問題的辦法和經驗,妥善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把好事辦好。重要情況要及時向國務院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國務院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簡稱新農保)是由政府主辦、政府補貼并最終由政府兜底的一種社會養老保險,它不同于商業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也就是指我國農村居民繳納一定的保險費后,在年老時,從國家和社會取得幫助,享受養老金,以保障基本生活所需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和制度模式
基本原則:“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保基本就是以保障農村老年人基本生活為目的。廣覆蓋就是普遍覆蓋農村適齡居民。有彈性就是適應農村居民收入不穩定、差距大、流動頻繁等特點。可持續就是制度科學,管理規范,服務便捷,基金安全。
制度模式:采取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模式,
籌資方式: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
待遇支付辦法:采取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的養老待遇支付辦法。
二、新農保實施主體和業務主管部門。新農保由縣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我縣新農保工作。
三、參加對象和范圍。具有容縣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均是新農保的參保對象。 符合參保條件的農村居民,攜帶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戶口薄要首頁及本人頁)各一份到戶口所在地村委會辦理參保手續。(填寫參保登記表一式四份)
四、新農保繳費標準。新農保的繳費標準分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十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按年繳費。
五、參保人繳費政府給予補貼。參保人繳費,政府給予補貼,補貼標準是每人每年繳費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每個檔次分別補30元、35元、40元、45元、50元。600元以上(含600元)繳費檔次的政府補貼仍按500元標準給予補貼,
六、特殊群體參保繳費及政府補貼。農村重度殘疾人、五保供養對象選擇最低繳費檔次(即100元)繳費的,政府予以全額代繳;農村低保對象選擇最低繳費檔次繳費的,政府每年代其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一半,即50元;政府除了為特殊群體代繳全部或部分保費外,再給予30元的繳費補貼。對農村重度殘疾人、五保供養對象、低保對象選擇最低檔次(不含最低檔次)以上繳費的,政府不再為其代繳養老保險費。
七、養老保險待遇。
1.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員,可以申請按月享受新農保待遇。
2. 新農保待遇由兩部分組成: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現行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由中央財政支付,我縣還規定:參保人年滿60周歲,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增加1年繳費,其基礎養老金每月加發2元,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容縣財政支付。個人帳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個人賬戶養老金從參保人的個人賬戶中支付,參保人的個人賬戶的養老金支付完后由縣財政負責繼續發放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未支付完,參保人死亡的,其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政府補貼余額用于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3. 個人賬戶由四部分組成:①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②村集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補助資金;③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的補貼資金;④個人賬戶資金運營或存款利息收入。
八、新農保養老待遇的領取條件。
1. 新農保制度開始實施時(在我縣,實施時間為2010年10月1日),年滿60周歲(即1950年9月30日前出生)、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戶籍老年人,不用繳費,辦理參保手續后,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在本村范圍內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2. 新農保制度開始實施時,距領取年齡(60周歲)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如58歲的交2年保費就可以了),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政府給予繳費補貼。
3. 新農保制度開始實施時,距領取年齡(60周歲)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得少于15年,到60周年才能按月領取養老金。否則,到60周歲時,全額退還其所繳納的保費及利息。對不按年繳費,到60周歲為了按月領取養老金而再進行補繳的,允許其補繳,但政府不再給予繳費補貼,并加收利息。
九、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辦法。
1. 參保人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區域范圍內申請轉移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關系的,按以下方法辦理:①參保人在容縣內流動的,其養老保險關系、個人賬戶檔案予以轉移,個人賬戶資金不轉移;②參保人在跨容縣轉移的,可將其養老保險關系、個人賬戶檔案、個人賬戶資金一次性轉入新參保地,按新參保地有關標準享受相應養老保險待遇;戶籍轉入地未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其養老保險關系、個人賬戶檔案、個人賬戶資金暫存于原參保地,待條件具備時轉移。
2. 參保人跨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區域流動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新老農保制度的銜接。參加了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老農保)并符合新農保參保條件的人員,按以下方法辦理:①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按本辦法規定的繳費標準繼續繳費,其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并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②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從容縣開始實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起,可直接享受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與老農保養老金合并發放。
十一、其他。①國家依據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調整繳費檔次時,由容縣人民政府對繳費標準作相關調整。②自治區人民政府按照國家調整全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準和自治區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調整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標準時,容縣人民政府適時作出相應的調整。③有條件的村集體可以對參保的村民給予繳費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村集體、其他組織及個人對參保人的繳費補助記入參保人個人帳戶,歸參保人所有。
十二、未參保人員的政策規定。
在制度實施時,符合參保條件而沒有參保的人員,在年滿60周歲時不能享受基礎養老金。如要享受基礎養老金,必須補繳,但補繳時,政府不給予補貼,并加收利息。
注意幾個問題:
1. 身份證、戶口簿、信用社存折的姓名不一致的,一定要更改,必須一致才能辦理參保手續。
2. 對特殊群體(高齡老人、殘疾人等)沒有第二代身份證的,可以用第一代身份證及新戶口簿到信用社開戶,并辦理參保手續。
3. 外出打工人員已經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可以不用參加新農保,個別人員提出要參保的,必須向其說明,到達領取年齡時,只能是享受其中一份養老保險待遇,到齡時才能確定享受新農保或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
4. 已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待遇的農村居民不能申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
5. 2010年10月份滿60周歲的,也要參保繳費一年。辦理參保手續后,從2010年11月起領取養老金待遇。
你說的這個保險是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你可以具體查詢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回險的相關條文。
1、該保答險退休年齡男女一樣都是六十周歲,在達到六十周歲的次月領取養老金
2、你母親58年的也就是還需要繳納6年才能退休,她可以每年繼續繳納500元,也可以根據當地的政策繳納其他的檔次,每年可以改變一次。
3、養老金的計算方式:(個人繳費額+財政補貼)/139+基礎養老金,個人繳費額就是每年繳納的數綜合起來,財政補貼就是國家給你的每年的補貼,我們這一般也就是每年30元左右,基礎養老金全國最低55元每月。
是的抄 又這個險種 我老家襲是江西贛州的也再交這個
這個險種是根據各地方的情況不同而制定的一種城鎮養老保險 對于農村人來說很實惠的
建議你交 具體條文每個地方也不一樣你可以 上網查查 你那的
比如說 廣西馬山鄉的城鎮養老保險 搜下應該是有的 最好查你們那政府網站 或撥打相關部門電話咨詢下
希望回答能幫到你
農村交養老保險的人已死亡,那錢還能拿到嗎
能。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個人賬戶養版老金的月計權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于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擴展資料:
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農村交養老保險的人已死亡,那錢還能拿到嗎:個人繳費本息全部返還, 或者由其直系親屬繼承,并且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一、如果養老保險的人已死亡,其養老金可以由其直系親屬繼承的。
二、只要養老保險繳納滿15年,并且到了退休的年齡,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恩,個人繳費本息全部返還,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我的丈夫都已經交了好幾年的農村養老保險,卻在他四十五歲的突然去世了,請問以前交的錢還能退嗎?
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
請問我父母都是農民,有什么樣的養老保險適合他們啦? 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國發〔2009〕3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國務院決定,從2009年起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現就試點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基本原則
新農保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農村居民老有所養問題。新農保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準和待遇標準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農民自愿相結合,引導農村居民普遍參保;四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訂具體辦法,對參保居民實行屬地管理。
二、任務目標
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試點覆蓋面為全國10%的縣(市、區、旗),以后逐步擴大試點,在全國普遍實施,2020年之前基本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的全覆蓋。
三、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愿參加新農保。
四、基金籌集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準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準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五、建立個人賬戶
國家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六、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對于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于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七、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要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具體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
八、待遇調整
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全國新農保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準。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農保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新農保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試點階段,新農保基金暫實行縣級管理,隨著試點擴大和推開,逐步提高管理層次;有條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實行省級管理。
十、基金監督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新農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并定期披露新農保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試點地區新農保經辦機構和村民委員會每年在行政村范圍內對村內參保人繳費和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十一、經辦管理服務
開展新農保試點的地區,要認真記錄農村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長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國統一的新農保信息管理系統,納入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金保工程”)建設,并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會保障卡,方便參保人持卡繳費、領取待遇和查詢本人參保信息。試點地區要按照精簡效能原則,整合現有農村社會服務資源,加強新農保經辦能力建設,運用現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農保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新農保基金中開支。
十二、相關制度銜接
原來已開展以個人繳費為主、完全個人賬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稱老農保)的地區,要在妥善處理老農保基金債權問題的基礎上,做好與新農保制度銜接。在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并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準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農保制度與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工作,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
十三、加強組織領導
國務院成立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訂相關政策并督促檢查政策的落實情況,總結評估試點工作,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開展新農保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將其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新農保的統籌規劃、政策制定、統一管理、綜合協調等工作。試點地區也要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地區試點工作。
十四、制定具體辦法和試點實施方案
省(區、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指導意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試點具體辦法,并報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備案;要在充分調研、多方論證、周密測算的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試點實施方案,按要求選擇試點地區,報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試點縣(市、區、旗)的試點實施方案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報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十五、做好輿論宣傳工作
建立新農保制度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大決策,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擴大國內消費需求的重大舉措,是逐步縮小城鄉差距、改變城鄉二元結構、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基礎性工程,是實現廣大農村居民老有所養、促進家庭和諧、增加農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
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運用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加強對試點工作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各項政策的宣傳,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導適齡農民積極參保。
各地要注意研究試點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和總結解決新問題的辦法和經驗,妥善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把好事辦好。重要情況要及時向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國務院
二○○九年九月一日
一方面,繳費金額可以靈活選擇。以前養老保險分12個檔次,現在養老保險繳費金內額做了調整,最少500元,容最多3500元。另一方面,不能一次性交清。2019年取消了一次性繳費的規定,如果想要享受養老金待遇,就需要在45歲之前開始繳納農村養老保險。
現在不是有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嗎?就買這個啦,簡單些
2009年國家出臺了新型農村養老制度,這個很適合現在的農村老人,國家要求所有農村老人必須必須辦理,解決老有所養。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經年滿60歲的農村居民,可以直接享受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60歲的老人是不能補繳的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具體計算方法。
我爸今年58,如何繳費核算,如果補交15年是不是國家一次性補貼450元。【計算公式】:月養老金待遇=基礎養老金(55元)+個人賬戶總額÷139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對于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于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又稱社會性養老金,它是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重要組成部分。新計發辦法規定,基礎養老金是指職工退休時上年度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之和的平均值(即兩個數之和的一半)作為計發基數,繳費每滿1年(含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到月)發給1%。個人賬戶是用于記錄參保人員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從單位繳費中劃轉計入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及上述兩部分的利息。它是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以及跨統籌范圍轉移、退休前退保、退休前出境定居或死亡終結基本養老關系時,領取個人賬戶有關待遇的主要依據。
領取養老金計算公式:月養老金待遇=(繳費總額+利息+政府補貼)÷139+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于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同時農村養老保險計算方法中的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比較特別,其實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是指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構成則是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等組成。同時,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因為每個年齡段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是不一樣的;
舉例:60周歲領取計算方法為月領取養老金=0.008631526×存儲額。
擴展資料:
農村養老保險,是指以農村非城鎮戶籍的居民為保險對象的養老保險制度。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保障水平與農村生產力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養老保險與家庭贍養、土地保障以及社會救助等形式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等;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自我保障為主,集體(含鄉鎮企業、事業單位)調劑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政府組織與農民自愿相結合。
現狀
關于農村養老,許多地區沒有建立農村社會養老體系,已建立的地區也存在很多缺陷,運行中也出現了很多的問題,所以,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體系的必要性與緊迫性日益體現出來。
參考資料:農村養老保險-百度百科
你爸今年58歲,還要交三年(58、59、60)看你選擇哪個檔次,也可以補交12年(像你爸這樣制度實施已專經屬50幾歲的補交政府也有補貼)。算法是按個人繳費檔次每年100元來計算,按年交15年就是1500元,加上政府補貼30元15年就是450元,再加上利息大約552元(利息是按當前銀行一年期銀行利率來算的,今年的利率是3%),三樣加起來就是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再除以139,等于18元,這18元就是每月個人帳戶養老金,加上基礎養老金每月55元,就是參保者最終領到的養老金73元,如果是一次性補繳的,利息就沒那么多,那也可以領到70元左右,以此類推交200元就可以領87元,每增加一個繳費檔次每月就多領14元。
太專業的問題,各地也不盡相同!
補交不補貼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
參加新農合人死后得補償嗎?
參加新農合人死后不得補償,但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
參照《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第六條規定,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對于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于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擴展資料
參照《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第四條規定,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準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準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參照《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第五條規定,國家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參照《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第七條規定,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參考資料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 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繳納新農合者,死亡后并不會有補償。
新農合是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采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新農合保障內容
1、保障對象。大病保險保障對象為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的參保(合)人。
2、保障范圍。大病保險的保障范圍要與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相銜接。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應按政策規定提供基本醫療保障。在此基礎上,大病保險主要在參保(合)人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補償后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高額醫療費用,可以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判定標準,具體金額由地方政府確定。合規醫療費用,指實際發生的、合理的醫療費用(可規定不予支付的事項),具體由地方政府確定。各地也可以從個人負擔較重的疾病病種起步開展大病保險。
3、保障水平。以力爭避免城鄉居民發生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為目標,合理確定大病保險補償政策,實際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醫療費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則上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隨著籌資、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斷提高,逐步提高大病報銷比例,最大限度地減輕個人醫療費用負擔。
新農合是醫療保險,對發生的醫療費用進行補償,如果去世前住院就醫了,可以報銷。否則沒有補償金的,不像國外健康保險那么先進,話說我們交的參合費用也不多。
相關推薦:
保險公司理賠有哪些方式(保險公司的理賠標準是什么 如何理賠)
交通事故誤工費能全賠嗎(車禍誤工費保險公司全賠嗎)
保險公司拒賠有哪些原因(什么情況保險公司拒賠)
交通事故案上訴怎么收費(交通事故訴訟費保險公司會承擔么)
什么是非比例合同分保(什么是分保 在保險業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