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國的《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規定: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 1,本人居民身份證、 2,本人相片 3,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2、暫住在本市居(農)戶內的,需提交戶(房)主的戶口簿或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暫住在出租房內的,還應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續或協議,證件地址與辦證人實際暫住地址不一致的,戶主應注明辦證人的實際居住詳細地址;3、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和建筑工地內部需集體辦證的,提交加蓋單位公章的有流動人口姓名、性別、戶籍地、暫住地詳細地址、公民身份號碼、服務處所、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的申領《暫住證》名冊;4、暫住在賓館、飯店、招待所等旅店業單位,提交暫住旅店業單位出具的在住證明;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本市對外地來京人員實行暫住登記和《暫住證》制度。
一、受理
(一)條件:年滿16周歲,在本市暫住時間擬超過1個月或擬在本市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的外地來京人員。
(二)申領方式:
1、暫住在本市居(農)戶內的人員,由戶主帶領或由本人持戶主的戶口簿或身份證(復印件即可),證件地址與暫住人口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戶主應注明辦證人實際居住的詳細地址,向暫住地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2、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內的人員,由留住單位向暫住地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3、暫住在出租房內的人員,由房主帶領或由本人持戶主(出租、借房主)戶口本或身份證(復印件即可),證件地址與暫住人口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戶)主應注明辦證人實際居住的詳細地址,向暫住地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4、暫住在賓館、飯店、招待所等旅館業單位人員,由店方向所屬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三)申領《暫住證》,應持下列證件證明:
1、申辦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原籍鄉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2、暫住在本市居(農)戶內或出租房內的,應提交戶(房)主的戶口簿或身份證(復印件即可),證件地址與暫住人口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戶(房)主應注明辦證人實際居住的詳細地址;
3、 申辦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張。
二、審核: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齊全、真實、有效,立即辦理。
三、審定:同審核
四、告知:無
提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1張,并提供以下證件、證明:
1、身份證明。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2、居住時間證明。持有已滿6個月且在有效期內的《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
3、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證明之一:
(1)合法穩定就業證明包括:
①加蓋在京用人單位公章且有至少6個月以上尚未履行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勞動關系證明。
②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距經營期限屆滿不少于6個月的營業執照。
(2)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包括:
①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提供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
②租住房屋的:租住居民戶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或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的原件或復印件,以及尚有6個月以上租賃期限且記載有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租住農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的復印件,以及尚有6個月以上租賃期限且記載有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
③居住在學校、醫院、研究所等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提供加蓋單位人事、保衛部門公章的居住證明。
(3)連續就讀證明包括:
①在本市小學、中學取得學籍并就讀的,提供由所在學校出具的就讀證明或本人學生證。
②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并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提供由所在學校或科研機構出具的就讀證明或本人學生證。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提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1張,并提供以下證件、證明:
1、身份證明。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2、居住時間證明。持有已滿6個月且在有效期內的《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
3、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證明之一。
北京暫住證現已更名為北京居住證,其申辦所需材料如下:
一、網上申請
1、若申請人以《暫住證》或《居住登記卡》作為居住時間證明,需提供如下辦理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申請人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2)《暫住證》或《居住登記卡》(若申請人以合法穩定住所條件申請居住證,則不需提供《暫住證》)
3)申請人的合法穩定就業證明、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或連續就讀證明之一:
①選擇合法穩定就業的:提供合法穩定就業證明,若申請人的現住地址與《暫住證》不一致,還須提供與所填現住地址一致的在京住所證明。
②選擇合法穩定住所的:提供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③選擇連續就讀的:提供連續就讀證明,同時,若申請人的現住地址與《暫住證》不一致,還須提供與所填現住地址一致的在京住所證明。
2、若申請人以納稅憑證或社保憑證作為居住時間證明,需提供如下辦理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申請人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2)申請人的在京連續繳納6個月(連續繳納6個月的起止時間是指,申領當月的上上月前推連續繳納6個月)納稅憑證或社保憑證。(個稅或者社保證明,需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來提交定制證明申請。)
3)與網上申請居住證時所填現住地址一致的在京住所證明。
二、窗口現場申請
1)辦理人的身份證明(辦理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開具的身份證明。
2)辦理人的居住時間證明。辦理人的已滿6個月且在有效期內的《北京市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
3)辦理人的合法穩定就業證明、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或連續就讀證明:
①合法穩定就業證明,即下列任一形式材料:
a.加蓋在京用人單位公章且有6個月以上尚未履行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勞動關系證明;
b.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距經營期限屆滿不少于6個月的營業執照;
②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即下列任一形式材料:
a.居住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若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提供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
b.租住房屋的:租住居民戶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或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的原件或復印件,以及尚有6個月以上租期且記載有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
租住農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以及尚有6個月以上租期且記載有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
c.居住在學校、醫院、研究所等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提供加蓋單位人事或保衛部門公章的居住證明。
③連續就讀證明,即下列任一形式材料:
a.在本市小學、中學取得學籍并就讀的:提供由所在學校出具的就讀證明或本人學生證(包含中小學學生卡);
b.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并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提供由所在學校或科研機構出具的就讀證明或本人學生證。
4)辦理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1張。
擴展資料
北京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規定為“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規定的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并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擴大提供公共服務和便利的范圍,提高服務標準,定期向社會公布“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務和便利的范圍。
北京市按照統一規劃、資源共享的原則,建立健全勞動就業、教育、社保、房產、信用、衛生計生、婚姻、居住證等信息系統,為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蓋提供信息支持。
北京市居住證的持證人在京可以享有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3項權利;享有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服務,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等6項基本公共服務。而在國家規定的7項便利中,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和申請授予職業資格、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國家規定的其他便利等5項均已經落實。
更重要的是,作為必要條件之一,非京籍常住人口在領取居住證以后,符合本市積分落戶政策的,就可以參與積分落戶。積分落戶只是居住證“賦權保障”基本功能的一個衍生,并非是來京人員落戶的唯一渠道。現行的落戶渠道主要有:高校應屆畢業生、人才引進、親屬投靠和工作調動等。積分落戶政策實施后,其他渠道仍按原來的政策執行。
綜合來說,“北京市居住證”的含金量如下:
1、“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在京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
2、逐步擴大提供公共服務和便利的范圍,提高服務標準,定期向社會公布“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務和便利的范圍。
3、北京市按照國家要求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建立積分落戶制度。
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將保障常住人口的合法權益納入了法制化軌道,是積極推進以人為核心、新型城鎮化的一項重要舉措。
在公眾關心的異地高考問題上,目前沒有明確政策表明兩個證件能提供與北京戶口相同的待遇。也就是說,無論是工作居住證的持有者還是居住證的持有者,至少到目前為止,子女都不能以北京考生的身份參加高考。
專業人士認為,非京籍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申領到居住證后,對孩子在京幼升小或有一定的好處。非京籍適齡兒童在京幼升小,需要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供“五證”,“五證”中包含在京暫住證一項。各區對‘五證’中部分證件都有繳納或申領的時長限制,2016年10月1日起,非京籍家長需要盡快辦理居住證。
暫住證升級居住證后,各區教委暫未發布2017年幼升小的相關政策。不過,家長還是應該多了解升學城區和目標小學的幼升小政策,避免因為證件時限等因素不符合政策要求,影響孩子升學。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北京居住證
在北京辦理暫住證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申辦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原籍鄉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2、暫住人員近期標準照片一寸一張(必須)以及《暫住人口申報辦證代理卡》。
3、屬育齡婦女的,還需交驗常住戶口所在地鄉(鎮),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婚育節育證明或外來人員婚育節育審檢證。
4、如果不是本市常住戶口人員,需要在本市暫住7日以上的暫住人員,應于到達暫住地后7日內辦理暫住登記。
擴展資料:
辦理北京暫住證申領方式:
①、暫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攜帶戶主的戶口簿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②、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或者工地、工場和水上船舶的,由單位或者雇主將暫住人員登記造冊,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③、暫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攜帶租賃合同,帶領其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④、《暫住證》有效期最長為一年,逾期作廢。應在期滿前10日內到暫住地派出所重新辦理《暫住證》。
參考資料:北京暫住證辦理辦理指南-百度百科
一、北京暫住證辦理條件
1.年滿16周歲;
2.在北京市暫住時間擬超過1個月或擬在北京市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的外地來京人員。
二、北京暫住證辦理所需材料
1、辦證人居民身份證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2、暫住在北京市居(農)戶內的,應提交戶(房)主的戶口簿或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暫住在出租房內的,還應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續或協議。戶主證件地址與辦證人實際暫住地址不一致的,戶(房)主應注明辦證人的實際居住詳細地址;
3、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和建筑工地內部需集體辦證的,提交加蓋單位公章的有流動人口姓名、性別、戶籍所在地、暫住地詳細地址、公民身份號碼、服務處所、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的申領《暫住證》名冊;
4、暫住在賓館、飯店、招待所等旅店業單位,提交暫住旅店業單位出具的在住證明;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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