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可以辦理異地轉移,工傷和生育保險暫不支持異地轉移。社保轉移條件:1.女不能超過40周歲,男不能超過50周歲;2.已在社保轉入地參加社會保險。社保轉移流程:1、轉出地申請、2、轉入地參保、3、轉入地社保局辦理。
社保轉移所需的材料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條的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1、所需資料:
本人有效身份證、社保卡、社保參保憑證、個人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等資料。
2、社保省內轉移的流程:
(1)由原單位開具《基本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參保憑證》;
(2)攜帶參保憑證以及社保卡、身份證等材料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社保轉移申請手續;
(3)由社保經辦機構對申請人的資料進行審核;
(4)審核通過后,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基本醫療保險/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5)原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養老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
(6)參保人或新工作單位可辦理參保手續。
社保轉移,需要辦理什么手續?
辦理社保轉移需要的資料有:
(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2)繳費職工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繳費職工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請提供委托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5)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
(6)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調動手續原件及復印件;
(7)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辦理社保轉移的準備的資料:
1、《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基本醫療保障參保繳費憑證》
3、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
注意:
按照社保中心規定,在轉移社保時,只能轉移養老險和醫療險,其余失業險、工傷險、生育險是不能轉移的。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流程
1.打印《參保繳費憑證》
辦理方:原參保地。
流程: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前,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到原參保地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以下簡稱《參保繳費憑證》),原參保地出具《參保繳費憑證》并提供給參保人員。
說明:在打印前,需判斷參保人員是否存在欠費。如果不存在欠費,打印《參保繳費憑證》。如果存在欠費,提示參保人員需要補繳,參保人員進行補繳或者確認放棄補繳后,再打印《參保繳費憑證》。
2.新參保登記
辦理方:新就業地。
流程: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后,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到新就業地社保機構辦理參保手續,并按規定繳費。
3.受理轉入申請
辦理方:新就業地。
流程: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就業地提出轉移接續申請并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符合條件的,新就業地將《申請表》錄入到本地業務管理系統,并根據有關信息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以下簡稱《聯系函》)。
4.發送《聯系函》
辦理方:新就業地。
流程:將《聯系函》電子數據發送至異地轉移系統。
5.接收《聯系函》、
辦理方:原參保地。
流程:收取發給本地的《聯系函》,導入到本地業務管理系統,方便后續業務辦理。
6.參保關系轉出
辦理方:原參保地。
流程:核對《聯系函》信息,終止參保人員在本地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生成《信息表》,按一人一筆的方式辦理基金劃轉手續,設置《信息表》對應的基金劃轉銀行票據號,將打印蓋章后的《信息表》郵寄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
說明:在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前,需判斷參保人員是否存在欠費,具體見“1.打印《參保繳費憑證》”。不能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手續的,在本地業務管理系統記錄無法轉出原因,并按“業務拒絕”流程將拒絕原因發送至異地轉移系統。
7.發送《信息表》
辦理方:原參保地。
流程:將《信息表》電子數據(含基金劃轉銀行票據號)發送至異地轉移系統。、
8.接收《信息表》
辦理方:新就業地。
流程:收取發給本地的《信息表》,導入到本地業務管理系統,方便后續業務辦理和收到紙質單據后的核對復查。
9.參保關系轉入
辦理方:新就業地。
流程:待收到轉移基金和紙質《信息表》后,核對《信息表》、轉移基金額等的一致性和準確性,無誤的辦理轉入手續,按《信息表》內容完成財務核算,進行賬戶記錄。
說明:參保人員如果在兩地以上存在同一時段的重復繳費,在辦理轉入業務時,依據有關規定清理重復繳費。
10.業務辦結反饋
辦理方:新就業地。
流程:將業務辦理結果發送至異地轉移系統,反饋業務已經辦結。
11.下載業務辦結信息
辦理方:原參保地。
流程:查詢下載業務辦結信息。
參考資料來源:人社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電子化工作流程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