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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靈活就業養老保險補貼標準:
補貼標準為,養老保險補貼每人每月200元,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就業困難人員、被認定為零就業家庭的靈活就業成員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250元;醫療保險補貼每人每月50元。
補貼申報時間每半年一次,上半年申報時間為2014年6月20日至7月20日,下半年申報時間為2014年12月20日至次年1月20日。申報的個人需持《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等材料到社區進行申報并初審,經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審批通過后,補貼資金通過銀行打入個人賬戶。
社保繳納滿半年是可以辦理補貼的。
社保補貼申請的程序:
1.向街道勞動保障機構申報就業,并憑《再就業優惠證》、社會保險繳費憑證等相關材料,向街道勞動保障機構提出社會保險補貼申請;2.街道勞動保障機構核實靈活就業人員的就業情況,出具靈活就業證明,并為其向當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
3.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復核后,將補貼資金直接支付給本人;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靈活就業人員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一定比例計算。具體補貼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資金管理通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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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上似乎并沒有明確這個問題,如果從政策上扣,很可能會得到截然相反的答案,因為我們通常會認為,只要我又恢復到了困難狀態,自然符合補貼條件,為什么不能再進行申請呢?簡單理解就是國家的同等優惠政策,只可以享受一次。這個問題至少我接觸到的,是退出了就不能再進了,這個問題你最好再到當初申請的勞動保障工作站或街勞服進行核實。
你說的“回來后就沒有50%補貼”的前提是你去的這個單位給你上保險,上保險就意味著你已經“穩定就業”了,就自動退出補貼了。如果他不給你上保險,還是你自己上,那么不涉及到退出的問題,也就依然享受補貼。
補充回答:剛才又查了一下,確有政策
《關于做好失業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通知》津勞局〔2006〕151號,六、其他相關規定,1、曾經享受過再就業優惠政策的靈活就業人員,不再享受大齡失業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大齡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僅能享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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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常,“4050”社保補貼包含基本醫療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兩個險種,社保補貼金額為申請人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金額的2/3,具體標準以當地社保局公布的數據為準!
首次申請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者享受時限可延長至退休,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三年,所以,因故未享受滿規定期限的人員,可以繼續申請享受剩余期限的補貼。
二、4050是指截止至2007年12月31號前,達到4050標準(即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的沒有單位給交社會保險的靈活就業者,都可以申請并參加國家給予的社會保險補貼,通常申領年限為三年,女性滿45周歲,男性55周歲申請的,補貼申領至退休(就是最長年限五年)達到退休年齡的就沒有補貼了。
社保局專家介紹,一般而言,我們現在說的“4050社保補貼”是指靈活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政策。靈活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政策,是政府針對法定勞動年齡段內(即女性年滿16—50周歲,男性年滿16—60周歲)的就業困難人員出臺的就業援助政策,符合條件人員實現靈活就業后,進行就業登記并以個人身份按時參加社保的均可申請享受社保補貼。
享受靈活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政策,需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社區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2)實現靈活就業;(3)辦理了靈活就業登記手續;(4)繳納了社會保險;(5)個人向社區提出申請。
三、申請程序如下:
1、申請人繳納當年度養老、醫療保險三日后,憑本人身份證、托管合同書和繳費票據原件,在市檔案托管中心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受理窗口初審,領取《申請表》和靈活就業證明。《申請表》只需填寫一至七欄,貼照片。繳費票號、繳費金額和補貼金額部分不填。
2、靈活就業證明由申辦人在其戶口所在地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登記蓋章。
3、申請人持《申請表》、《靈活就業證明》及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等相關材料(一式三份)到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申請復核,經審核無誤后簽字蓋章(勞動保障事務所留存一份)。
4、申請人持《申請表》、《靈活就業證明》等相關材料到市檔案托管中心受理窗口辦理申報手續。
5、由市檔案托管中心查閱檔案,核對出生年月等情況無誤后,匯總上報勞動保障部門。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后報財政部門撥付資金。
6、按照發放時間通知,申辦人憑身份證和《受理卡》到指定銀行領取社保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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