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目前限購區域包括錦江區、成華區、金牛區、青羊區、武侯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高新西區和龍泉驛區(簡稱“11區”)以及高新區南部園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
內容:以家庭為單位,每個家庭名下不能超過2套住宅(單身僅可購買一套住宅)。
購房條件(滿足①+③或②+③):
①有限購區域內的戶籍滿2年;
②在限購區域內穩定就業且就業單位連續繳納24個月社保;
③在2016年10月1日后沒有在以上限購區域內購買過新房,且在2017年3月23日后沒有在以上限購區域購買過二手房。
特別說明:
①“11區”內可跨區域購買(如錦江區的戶口可買青羊區的住房),但不能購買高新區南部園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的住房;
②高新區南部園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的戶籍或社保僅可購買本區域的住房;
③在高新區南部園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買房除了滿足戶籍或社保條件外,還需要在本區域無房。
希望能夠幫到您
成都自2018年5月15日出臺了新的購房資質政策,詳細信息如下:
限購等級分為三級,限購對象由個人改為家庭,限購區域擴展為全成都。
第一層級:高新區和天府新區,只能買本區域和遠郊區的住宅項目;
第二層級:原限購區——金牛、成華、錦江、武侯、青羊、郫都、新都、雙流、溫江、龍泉驛、高新西區,可以購買第二、第三層級住宅項目;
第三級層級:遠郊金堂、都江堰、青白江、崇州、彭州、大邑、蒲江、新津、邛崍、簡陽,只能考慮第三級區域的住宅項目。
限購條件:
(一)購房人具有上述區域戶籍或戶籍不在上述區域但在當地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24個月以上;
(其中戶籍遷入上述區域未滿24個月的,應在上述區域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
(二)本市戶籍居民2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圍內擁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產權住房,或本市戶籍居民成年單身家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
目前在成都高新區西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購房人具有上述區域戶籍(其中戶籍遷入上述區域未滿24個月的,應在上述區域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
2、戶籍不在上述區域但在當地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24個月以上。
3、本市戶籍居民兩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圍內擁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產權住房,或本市戶籍居民成年單身家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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