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時間,可以多交,到時就可以多領取。同時,養老保險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即斷斷續續交納是允許的。
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現在的退休年齡為:男性60歲,女性55歲。當然從事高風險工種,失去勞動能力等特殊情況可以申請提前退休并領取養老金待遇。
退休領取,有這樣計算養老金公式:社平工資*20%+個人帳戶*1/120之和,顯然跟社平和個人交納金額有直接關系。針對交納時間段和檔次,一般為當地最低生活水平左右。
另外,畢竟中國是一個人口大國,國家推出社保的目的是解決將來的養老,醫療問題,體現社會主義的均化原則,而不是拉大差距,進而制造矛盾,所以就算交得再多,都規定了上限。
如果說想提高養老品質,建議你在購買社保的基礎上,再根據自己的實際經濟情況購買一定的商保作為補充比較好。
擴展資料:
保險待遇
基本期限
(一)1998年7月1日前的已離退休人員(“老人”):按原標準發給養老金。
(二)1998年7月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實施統一養老保險制度后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中人”):
年滿10年
l.退休后按月領取養老金直到死亡。
2.月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和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組成。繳費年限不滿10年者:退休后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個人帳戶全部存儲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并一次性發給老年津貼,同時終結養老保險關系。
3.1998年7月1日起參加工作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新人”)
年滿15年
1.退休后按月領取養老金直到死亡。
2.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繳費年限不滿15年者:退休后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個人帳戶全部存儲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結養老保險關系。
按月待遇
1.1998年7月1日起(“新人”):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
其中: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帳戶存儲額(含利息)÷120
2.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中人”):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
其中: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計算同上。
過渡性養老金=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8年7月1日前的繳費年限×1%(當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以上的乘以1.2%)。
調節金=1997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10%
一次領取
1.1998年7月1日起(“新人”):
一次性領取個人帳戶儲存額
2.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中人”):
領取個人帳戶儲存額和一次性老年津貼,老年津貼按至1998年7月1日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2個月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按照新的計發辦法,基礎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改為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參保員工每多繳1年,繳費比例增發1個百分點;
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不再統一將個人賬戶積累額除以120,而是根據退休人員預期壽命延長的實際情況,除以一個適當的計發月數,該計發月數由國家進行統計測算并在全國范圍內公布。
公式如下: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為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帳戶積累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按國發[2005]38號文的規定執行)
計算公式
1.對1998年7月1日后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注: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
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準計發,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于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例如:根據上述公式,假定男職工在60歲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000元。
2.對其中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的,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月平均工資x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目前,a=0.6,今后隨經濟發展情況調整。
注:比較上述兩個公式,可以看出,(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這個方式,
通過自己的工資與平均工資取平均數的方式,盡量中和高工資的人和低工資的人,使退休后的基礎養老金差別縮小(一般而言,收入高的人繳費工資高,收入低的人繳費工資低)。
但是,如果這個人的繳費工資太低了(目前政策設定為低于平均工資的60%),則對這個人繳費和領待遇的比例而言,就是繳費太少而領待遇偏多,這對其他參保人是不公平的,也不利于鼓勵大家在工作的時候多繳費,年老后多領待遇。因此,設置了a,減少了繳費少的人今后可領的養老待遇。
年限15年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年限40年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示例】假定男職工在60歲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000元,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時:
1、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2、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3、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40年時:
1、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2、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3、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擴展資料:
社會保險費的征集方式:
1、比例保險費制
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準,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采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準,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以工作為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系,不管是雇主雇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
2、均等保險費制
即不論被保險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這一制度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于普遍實施;而且采用此種方法征收保險費的國家,在其給付時,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義。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繳納相同的保費,在負擔能力方面明顯不公平。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養老保險
對于社保,人們最關心的問題是:參加了社會養老保險后,退休之后每月能領取多少養老金?自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部長提出“2006年1月1日起,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目前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之后,人們就開始盤算以下問題:這3%的費用去了哪里?究竟哪些人群會受此影響?受影響的那些人群,在退休后究竟少拿了多少養老錢?
按照老的計發辦法,繳費滿15年以上的,基數養老保險金的計算方法為: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余額/120,而基礎養老金=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在該辦法下,作為基本養老金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基礎養老金,無論繳費多少,也不論繳費時間比15年延長多少,都是一樣的,缺乏激勵機制。
而按照新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參保人員每多繳一年就多一些養老金,上不封頂,有利于形成“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約束機制,具體計算方案為:(省基+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首次領取時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1、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內容包括三部分: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部分+按社保利率計算的利息。很明顯,新政策將把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部分的去除。
2、繳費比例:該部分由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組成。
(1)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2)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原先的老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3、社會養老保險金的計算公式:“中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新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按本人退休時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按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計發。(注:由于客觀原因,全國某些城市的計算標準可能有所不同。)
擴展閱讀:【保險】怎么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一、個人社會養老保險計算公式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注釋】參加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以上的,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公式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注釋】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于(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三、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示例】假定男職工在60歲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000元,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40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平均繳費指數就是去年你按1000基數繳納,而社會當年平均工資2000那你的當年指數就是0.5,把每年的算出來平均,很容易,到時候你自己都可以計算多少養老退休金的。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于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準計發基礎養老金,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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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社會養老保險計算公式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注釋】參加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以上的,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公式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注釋】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于(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三、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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