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求助!福州社保的繳費基數是多少啊?從2010年六月份截止到2011年12月,這之間有做過幾次調整?
從2010年6月份到2011年12月份,福州的社保有調整過幾次?每一次每一個險種的繳費基數是多少?工廠跟員工各承擔多少比例? 制造型工廠rn養老保險 繳費基數 單位比例 個人比例rn工傷保險 繳費基數 單位比例 個人比例rn醫療保險 繳費基數 單位比例 個人比例rn生育保險 繳費基數 單位比例 個人比例rn失業保險 繳費基數 單位比例 個人比例rnrn請熟悉的回答一下,高分回報,謝謝 2010.6 養老保險 繳費基數 單位比例 個人比例
800 18% 8%
2010.6 工傷保險 繳費基數 單位比例 個人比例
958.4 0.8% 0
2010.6 醫療保險 繳費基數 單位比例 個人比例
1605.39 8% 2%
2010.6 生育保險 繳費基數 單位比例 個人比例
800 0.7% 0
2010.6 失業保險 繳費基數 單位比例 個人比例
800 1% 1%
2010.7 工傷保險 繳費基數 單位比例 個人比例
1228.16 0.8% 0
2010.7 醫療保險 繳費基數 單位比例 個人比例
1791.07 8% 2% 其他沒變
2011.1 工傷保險 繳費基數 單位比例 個人比例
1535.2 0.8% 0
2011.1 失業保險 繳費基數 單位比例 個人比例
800 2% 1% 其他沒變
2011.2 生育保險 繳費基數 單位比例 個人比例
1535.2 0.7% 0 其他沒變
2011.4 養老保險 繳費基數 單位比例 個人比例
950 18% 8%
2011.4 失業保險 繳費基數 單位比例 個人比例
950 2% 1% 其他沒變
2011.7 工傷保險 繳費基數 單位比例 個人比例
1740 0.8% 0
2011.7 生育保險 繳費基數 單位比例 個人比例
1740 0.7% 0
2011.7 醫療保險 繳費基數 單位比例 個人比例
2030.35 8% 2% 至現在無變化
有的單位工傷比例有0.5%的,或者1%,這個可能不一樣。
2011年福州市城鎮企業職工參保人,基本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基數為950元,最高不得高于8701.5元/月。由企業根據您的工資額進行申報,申報后,企業繳納18%,個人繳納8%的社會保險費,工傷、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不得低于上年度福州市城鎮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不得高于上年度福州市城鎮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2010年度福州市城鎮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2900.5元,即福州市工傷、生育保險參保職工繳費基數最低不得低于1740.3元/月,最高不得高于8701.5元/月。其繳費比例為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為0.7%;工傷保險根據企業經營范圍而確定繳費比例,具體按榕政[1995]32號第八條規定(1.5%或1%或0.5%)執行,職工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職工工資總額的8%、個人按工資總額的2%共同繳納;以最高不超過福州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不低于福州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0%為繳費基數。2010年度福州市社會平均工資為34806元,2011年7月-2012年6月最低繳費基數為2030.35元(基本醫保),最高繳費基數為8701.5元。
如果是有關社保、醫保方面的問題,可以登錄當地社保局、衛生局的網站,或親自到社保局、衛生局去,進行相關政策、法規、知識和問題的了解與咨詢。
那里的回復應該是最權威、最全面、最準確的。
祝你好運!
需要根據當地人均收入核定當地基數
福州市2012年7月-12月社保最低繳費基數是多少
關于調整2012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等有關問題的函
各代理單位、用工單位:
根據《福建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省部屬駐榕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的批復》(閩政[2000]298號)、《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福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擴面等有關問題意見的通知》(榕政辦[2003]147號)和《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2011年全省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通知》(閩人社文[2012]181 號)、《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資標準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閩政[2012]39 號)的精神,現就有問題函告如下:
一、關于養老、失業保險繳費基數
養老、失業保險最低繳費基數從2012年8月1日調整為1050元/月、9月1日起調整為1200元/月(地稅規定),從2012年5月起養老保險最高繳費基數調整為9333元/月。
二、關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
(一)福建省省本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按《福建省醫療保險管理中心關于調整2012年最高和最低繳費工資基數的通知》(閩醫險發[2012]73號) 文的規定,福建省省本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工資基數最低不低于2086.2元/月,最高不超過10431元/月,自2012年 7月1日開始執行。
(二)福州市市本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按《福州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關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調整的通知》(榕醫保[2012]42號)的規定,福州市市本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最低不低于2433.96元/月,最高不超過10431.24元/月,退休人員達不到規定的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補繳醫療保險費基數為3477.08元/月,自2012年7月1日開始執行。
三、關于工傷、生育保險繳費基數
根據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我市工傷、生育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榕人社保[2012]122號)的規定,工傷、生育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為2086.25元/月,最高為10431.25元/月,自2012年7月1日開始執行。
四、關于企業養老保險政策性補繳標準
根據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我市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性補繳標準的通知》(榕人社保[2012]105號)的規定,養老保險政策性補繳標準由原來的401元/月調整為485元/月,自2012年6月1日開始執行。
五、調整變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截止時間
貴單位接函后,請按規定將新的繳費基數于2012年6月15日前以書面形式函告我單位,在6月20日前與我單位相關專員做好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調整、變更和付款明細核對工作,并按雙方協議約定時間及時付款,確實保障貴單位和參保人員合法權益。
六、因未及時到款而停保后待遇無法享受問題
請貴單位在每月5日前(逢法定公休日及節假日提前兩天)將辦理每位代理人員當月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勞動事務代理綜合服務費匯至我單位指定銀行賬戶,款到后,我單位按照閩勞社[2007]223號文件規定做好代理人員社會保險按月申報及分解記賬工作,確保代理人員按規定正常享受相關待遇。
2011年福州市社保單位繳納基數是多少?
我離職了但公司幫我交了離職那個月的,然后我補交給公司醫保是1791。社保的話是二百多,反正二個加起來是454.6.怎么現在社保要交那么多啊,我的理解是,你還給公司交社保的200多是公司應承擔的部分,是吧?如果是這樣的話,用這個數字除以18%就是你的社保繳費基數。按《社保法》規定,這個數字應該等于你的工資收入;如果低于的話也很正常,畢竟繳費基數定的越高,公司出的錢越多,你懂的……ps:醫保那個數字要加小數點吧?不然很嚇人……
福州2012年8月起是不是對社保的最低繳費基數調整,調整到多少?
一般各地社保都是在上年度社平工資公布后的下一個月調整繳費基數的,各地最低繳費基數都是上年度社平工資的0.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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