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小規模增值稅優惠政策
2022年小規模增值稅優惠政策2022年小規模增值稅優惠政策有:
1、增值稅和所得稅退稅比例高;
2、小規模個獨核定征收;
3、自然人代開。
國家對于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減免時間是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意味著,2022年1月1日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稅率將會變成百分之三。
核準收款是小型企業的良好選擇。批準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百分之零點六,總稅率不超過百分之三,你在園區安頓下來就可以享受了。自然人代企業開具發票不足的問題主要是解決上游發票無力導致虛假高額利潤的問題,同時也是解決成本不足的問題。目前,自然人占人均每年5000萬元,核定個人所得稅為百分之零點四,綜合稅率約為1.5。
企業單靠國家的政策扶持就像解決自身稅負的問題,肯定是遠遠不夠的。目前越來越多的服務型企業都會在重慶稅收優患園區注冊個人獨資企業走核定征收來實現減稅降負,個人獨資企業沒有企業所得稅,可以進行核定征收,目前重慶園區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綜合稅率百分之一點六六,包含百分之一的增值稅,百分之零點零六的附加稅,百分之零點六的個人經營所得稅,核定征收。
重慶、江蘇園區將對新入駐的一般納稅人有限公司實行增值稅、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并在稅收方面給予財政支持。退稅比例為地方留成增值稅的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八十,地方留成增值稅的百分之五十,所得稅的百分之四十。按企業實際納稅額退還。重慶和江蘇已經吸引了多年的投資,并及時返還了稅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二條 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指定的企業印制;其他發票,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指定企業印制。
未經前款規定的稅務機關指定,不得印制發票。
2022年小規模增值稅依舊實施1%的稅率。
除了這條稅收優惠政策延續,還有其他適合小規模納稅人的稅收優惠政策嗎?
當然有!
目前還有些地方可以進行核定征收,綜合稅負僅2.66%,核定征收政策不等人,辦理從速。
如遇成本空缺,還可以通過自然人代開方案,代開1%普票,綜合稅率僅2.5%-3%。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
2022小規模納稅人優惠政策有退稅減稅降費政策、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地方政府的財政補貼政策。
地方政府的財政補貼政策有園區對注冊企業的增值稅以地方留存的30%~80%扶持獎勵;企業所得稅以地方留存的40%~80%給予扶持獎勵;個人獨資企業或個體戶(小規模)的可以申請核定征收,核定后綜合稅負4%以內。
退稅減稅降費政策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這個稅收優惠政策到2025年底:《關于進一步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2號,補充文件延遲到2025年底,且可往前追溯。說白話就是:公司內有貧困人口就業的,以社保為依據享受稅款抵扣650元/人/月(對勞動密集型企業是重大利好,相對貧困人口較多)。
目前看下來支付寶跑政通可協助企業享受以上優惠政策(支付寶首頁或微信小程序搜索:跑政通)里面點擊-稅收優惠,具體政策及流程方法可以去跑政通了解詳情。
2022年稅率最新政策
2022最新稅率政策:
第一類 免稅政策
1.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
2.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3.延續執行部分國家商品儲備稅收優惠政策。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商品儲備管理公司及其直屬庫資金賬簿免征印花稅。對商品儲備管理公司及其直屬庫自用的承擔商品儲備業務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4.延長執行對高校學生公寓房產稅和印花稅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對符合條件的高校學生公寓免征房產稅,對與高校學生簽訂的高校學生公寓租賃合同免征印花稅,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5.延長對城市公交站場、道路客運站場、城市軌道交通系統運營用地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對符合條件的城市公交站場、道路客運站場、城市軌道交通系統運營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6.延長對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對符合條件的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專門用于經營農產品的房產、土地,暫免征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同時經營其他產品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使用的房產、土地,按其他產品與農產品交易場地面積的比例確定征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7.延長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執行期限。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單位發給個人用于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第二類 減稅政策
1.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為進一步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自2022年1月1日起,將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從75%提高到100%
3.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納稅人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子女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4.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業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上的,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的設備器具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單位價值的5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其余50%在剩余年度扣除
5.延續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生產、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
6.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2022 年對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納稅人給予減免。對符合相關文件規定的減免租金業主,按減租金月份數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7.延續執行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有關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于初創科技型企業需符合的條件,從業人數繼續按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按均不超過5000萬元執行。
8.延長科技企業孵化器等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對《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 教育部關于科技企業孵化器 大學科技園和眾創空間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20號)文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9.延長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對符合條件的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以下稱第三方防治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小規模2022年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
2022年小規模納稅人稅收優惠政策將繼續執行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以及小規模納稅人季度不超過45萬的將繼續免征,這項優惠政策將繼續到2022年年底。
在2022年1月初的時候已經有不少人在在登錄開票軟件時,系統自動彈出:自2022年1月1日起,暫繼續執行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按1%得優惠政策。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暫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因此2022年小規模納稅人稅率將還是以1%進行征收。
除此之外還有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這項政策的持續時間為2018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
除去以上各類針對小規模納稅人的稅收優惠政策還有一些涉及到農貸款有關的增值稅優惠、企業集團內無償借款免征增值稅優惠、供熱企業增值稅優惠、動漫企業增值稅優惠、還將繼續執行邊銷茶免征增值稅優惠、執行經營公租房所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繼續執行取得符合條件的自來水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同時對衛生健康委委托進口的抗艾滋病病毒藥物免征增值稅、繼續實施宣傳文化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繼續延長扶貧貨物捐贈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以及十四五”期間支持科技創新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等。
現階段小規模納稅人多為從事貨物和服務銷售,主要適用3%和5%征收率,本公告直接宣布免征3%稅率對應收入的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適用5%征收率收入主要包括:
1、小規模納稅人出售建造或收購的房地產;
2、小規模納稅人在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主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3、小規模納稅人租賃(經營租賃)其收購的不動產;
4、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小規模納稅人選擇差額納稅;
5、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安全保護服務選擇差額納稅.
也就是說,對于5%業務的小規模納稅人,每月150,000(或每季度450,000)政策仍然適用,每月銷售額在不超過15萬(或每季度不超過45萬)的情況下,5%的業務部分仍然可以享受免稅,當然不能開專票。
如果每月銷售額超過15萬(或者每季度超過45萬),自然是交稅了。但此時,除了有5%的還有3%的業務的話,3%的業務還可以開免稅發票從而享受免稅的。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等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文件規定:
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的,應按規定開具免稅普通發票。納稅人選擇放棄免稅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開具征收率為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取得應稅銷售收入,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2022年3月31日前,已按3%或者1%征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應按照對應征收率開具紅字發票;開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的,應按照對應征收率開具紅字發票,再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
三、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的銷售額等項目應當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或者“未達起征點銷售額”相關欄次。
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的,免征增值稅的全部銷售額等項目應當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其他免稅銷售額”欄次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對應欄次。
2022年小規模納稅人稅收優惠政策
2022年小規模納稅人稅收優惠政策將繼續執行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以及小規模納稅人季度不超過45萬的將繼續免征,這項優惠政策將繼續到2022年年底。
在2022年1月初的時候已經有不少人在在登錄開票軟件時,系統自動彈出:自2022年1月1日起,暫繼續執行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按1%得優惠政策。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暫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因此2022年小規模納稅人稅率將還是以1%進行征收。
除此之外還有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這項政策的持續時間為2018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
除去以上各類針對小規模納稅人的稅收優惠政策還有一些涉及到農貸款有關的增值稅優惠、企業集團內無償借款免征增值稅優惠、供熱企業增值稅優惠、動漫企業增值稅優惠、還將繼續執行邊銷茶免征增值稅優惠、執行經營公租房所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繼續執行取得符合條件的自來水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同時對衛生健康委委托進口的抗艾滋病病毒藥物免征增值稅、繼續實施宣傳文化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繼續延長扶貧貨物捐贈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以及十四五”期間支持科技創新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等。
現階段小規模納稅人多為從事貨物和服務銷售,主要適用3%和5%征收率,本公告直接宣布免征3%稅率對應收入的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適用5%征收率收入主要包括:
1、小規模納稅人出售建造或收購的房地產;
2、小規模納稅人在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主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3、小規模納稅人租賃(經營租賃)其收購的不動產;
4、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小規模納稅人選擇差額納稅;
5、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安全保護服務選擇差額納稅.
也就是說,對于5%業務的小規模納稅人,每月150,000(或每季度450,000)政策仍然適用,每月銷售額在不超過15萬(或每季度不超過45萬)的情況下,5%的業務部分仍然可以享受免稅,當然不能開專票。
如果每月銷售額超過15萬(或者每季度超過45萬),自然是交稅了。但此時,除了有5%的還有3%的業務的話,3%的業務還可以開免稅發票從而享受免稅的。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等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文件規定:
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的,應按規定開具免稅普通發票。納稅人選擇放棄免稅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開具征收率為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取得應稅銷售收入,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2022年3月31日前,已按3%或者1%征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應按照對應征收率開具紅字發票;開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的,應按照對應征收率開具紅字發票,再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
三、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的銷售額等項目應當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或者“未達起征點銷售額”相關欄次。
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的,免征增值稅的全部銷售額等項目應當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其他免稅銷售額”欄次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對應欄次。
2022年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
1、小規模納稅人3%征收率應稅銷售行為免征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5號)文規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享受該稅收優惠政策需要注意,納稅人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專票的部分,需要按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2、小規模納稅人適用5%征收率的應稅銷售行為,季度不超過45萬免征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1號)規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季度應稅銷售額45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很多人以為小規模納稅人季度45萬免征增值稅的政策沒有了,其實是錯誤的。小規模納稅人2022年4月1日起,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行為不超過500萬元(小規模納稅人應稅銷售額超過500萬需要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于適用5%征收率的,依然適用原優惠政策,月度15萬元季度45萬元免征增值稅,同樣注意開具專票的部分不得享受免征政策。
5%征收率的適用范圍,主要包括銷售不動產,提供不動產租賃服務,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安全保護服務選擇差額納稅的。
3、小規模納稅人六稅兩費減半征收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0號)規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小規模納稅人和小型微利企業并非一回事,小規模納稅人是站在增值稅的角度劃分的,將增值稅納稅人根據年應稅銷售額標準劃分為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連續12個月或聯系四個季度)超過500萬元的,需要向稅務機關申請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公司若有固定經營場所,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未超過500萬也可直接登記為一般納稅人。
小型微利企業是站在企業所得稅的角度定義的,小型微利企業劃分標準為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從業人數(包括接受的勞務派遣員工),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的公司。
企業可能同時屬于小規模納稅人和小微企業,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及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4、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的,免征兩費一金(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水利基金)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年12號)文規定,月納稅的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以及水利基金。
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費附加(附加稅費)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及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若納稅人應稅銷售行為不涉及消費稅應稅范圍的,則納稅人享受上面第一條和第二條的免征增值稅政策,則相應的附加稅費也無需再繳納,需要正常納稅申報。
5、小規模納稅人同屬于小微企業的,企業所得稅減免稅政策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12號)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3號)的規定,小型微利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照20%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即稅率為12.5×20%=2.5%;年度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照20%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即稅率為25%×20%=5%。比如某小微企業2022年實現年度利潤為250萬,納稅調整額為+30萬,則該需要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額為:100×2.5%+(250+30-100)×5%=6.5萬。
6、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進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號)規定,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如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同時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條件,具體條件和標準參考《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的通知》(國科發政〔2017〕115號)。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預繳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0號)文規定,企業在10月份預繳申報第三季度(按季度預繳)或第9個月(按月預繳)的企業所得稅時,可以自主選擇就當年前三個季度的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若放棄預繳階段享受該政策的,可以等到匯算清繳時繼續享受。
7、安置殘疾職工加計扣除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安置殘疾人員就業有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年第70號),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安置殘疾職工,還可以減少殘疾人保障金的繳納數額,企業在職職工人數超過30人的,就需要繳納殘保金了,若按照規定的比例(1.5%)安置了殘疾人職工,則無需再繳納殘疾人保障金,安置比例低于規定的比例要求的,則需要按照以下公式計算繳納殘疾人保障金:
殘保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所以,安置殘疾人可以起到少交殘保金的優惠。
8、低于500萬元的器具機械設備一次性稅前扣除的優惠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稅2021年第6號)文規定,將《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年54號)政策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即單位價值低于500萬元的設備器具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一次性扣除。
9、500萬元以上設備器具一次性稅前扣除的優惠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2號)規定,中小微企業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上的,按照單位價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選擇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其中,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的10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單位價值的5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其余50%按規定在剩余年度計算折舊進行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為:
電子設備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最低折舊年限為5;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最低折舊年限為10年。
10、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的優惠
個體工商戶即可以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也可以是一般納稅人。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號)規定,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個體工商戶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的應納稅額-其他政策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1-50%)
11、工會經費全額返還
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同屬于稅務總局2021年11號公告條件的小微企業,則可以享受全額返還工會經費的政策(依據《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繼續實施小微企業工會經費支持政策的通知》)
12、企業購置滿足條件的車輛享受車購稅減半征收的優惠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減征部分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0號)文規定,對購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內且單車價格(不含增值稅)不超過30萬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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