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個稅起征點確定為每月5000元。新個稅法規定: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在個人所得稅稅率方面,我國實行七級超額累進稅率,根據不同的應納稅所得額區間對應不同的稅率,稅率最低檔為3%,最高檔為4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超過5000納稅,是有分級的,每一個級別的納稅比例和速算扣除數都不一樣。
超過5000的工資納稅分級表如下: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6000元的,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6000元不超過144000元的部分,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520;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44000元不超過30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0%,速算扣除數為16920;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00000元不超過42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5%,速算扣除數為31920;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420000元不超過66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0%,速算扣除數為52920;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660000元不超過96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5%,速算扣除數為85920;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96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45%,速算扣除數為181920。
最后,居民個人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應為:
個人應納稅額=個人全年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全年收入額-60000元-社保、住房公積金費用-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享受的其他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只要算出了個人應納稅額,那么乘以相應的稅率之后減去速算扣除數,就可以得到自己需要交的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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