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最新個稅征收標準如下:起征點確定為每月5000元。根據不橘大同的征稅項目,規定了三種不同的稅率:
1、按工資、薪金所得分級距劃分級距最并旁高一級為45%,最低一級為3%,共7級絕段橡;
2、個體工商戶和企事業單位適用5級超額累進稅率,最低一級為5%,最高一級為35%,共5級;
3、個人的稿酬,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利息、股息、紅利,財產租賃,財產轉讓,偶然和其他所得,按核戚次計算征收20%個人所得稅。
其中,對稿酬所得適用20%
的比例稅率,并按應納稅額改伍陵減征30%;若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那么除按20%征收個人所得稅外,所得額超過2萬元至5萬元的燃答部分也應依法納稅,計算應納稅額后再按照應納稅額加征五成;超過5萬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個人所得稅繳納標準2022為在工資超過5000元的以上,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目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標準,已經從之前的3500元提高到了5000元。月收入低于5000元的,沒有達到個稅的征收標準,不需要再交納個稅。除此之外,在按照新個稅法計算個稅的時候,可以享受一些專項附加扣除。一、個人所得稅繳納標準2022起征點5000元備受關注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這是個稅法自1980年出臺以來第七次大修,也將迎來一次根本性變革:個稅起征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2018年最新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應納稅所得額=工資收入金額_各項社會保險費(五險一金等)_起征點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_速算扣除數在個人所得稅稅率方面,我國實行七級超額累進稅率,不同的應納稅所得額區間對應不同的稅率,稅率最低檔為3%,最高檔為45%。如果個稅免征標準從3500元提高至5000元,考慮月應納稅所得額和稅率不變,則個人將少繳納個稅45元,即(5000-3500)*3%。對于個人月應納稅所得額原先在3500-5000元之間的人而言,受益將是最大的。二、個人所得稅的最新政策個人所得稅改革一直是近年來的熱門話題。中國個稅制度與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不同,實行的是分項征收個人所得稅,只對工薪所得有一個基本費用的減除標準。因此,改革的方向應當實行按綜合所得的減除標準,而不是繼續按工薪所得的費用標準。“統一減除標準本身就不公平,在工薪所得項下持續提高減除標準不是改革方向。”對于個稅改革的進展,,去年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等有關部門研究形成了最終改革方案,并已經提交國務院。按照全國人大立法的規劃和國務院的要求,今年將把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法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審議。推進個稅改革很復雜,首先稅政比較復雜,執行也很復雜,需要健全個人收入和財產的信息系統,需要相應地修改相關法律。對于社會關注的扣除標準問題,他透露總的方向是把11個分項綜合起來再分類扣除,而不是簡單按統一標準做工薪項下的扣除。個稅改革將分步到位,因為個人所得稅綜合計稅很復雜,需要研究的內容很多,包括個人職業發展、再教育費用的扣除;滿足基本生活的首套住宅按揭貸款利息的扣除;撫養孩子費用的扣除,要研究扣除什么階段的教育費用,是義務教育階段、高中階段,還是大學階段,要給予扣除。同時放開兩孩后大城市和小城市標準不一,真正的費用是多少并不一樣,稅法必須要有一個統一的標準;還有如何扣除贍養老人費用等。下一步將根據條件分步實施,先做一些比較簡單的部分,再隨著信息系統、征管條件和大家習慣的建立,逐漸完善改革。三、新個稅扣稅詳解根據新修訂的個稅法,今后計算個稅應納稅所得額,在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扣除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可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1、子女教育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2、繼續教育納稅人接受學歷或非學歷繼續教育的支出,在規定期間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額扣除。3、大病醫療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發生的自負醫藥費用超過1.5萬元部分,可在每年6萬元限額內據實扣除。4、住房貸款利息納稅人本人或配偶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5、住房租金納稅人本人及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沒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賃住房發生的租金支出,可根據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額扣除。6、贍養老人納稅人贍養60歲(含)以上父母的,按照一定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每月扣除額度2000元。對大多數人來說,在不發生大病醫療等非日常支出的情況下,可以同時享受的大致是4項——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租金或房貸利息、贍養老人。在提高起征點的基礎上,每人每月還可以再扣除4600元。當然,有一部分人因為并沒有達到新規定的個稅起征點,那么就不需要交納個稅。
法律客觀:個人所得稅(IndividualIncometax)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凡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均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2011年9月1日實施,中國內地個稅免征額調至3500元。2012年7月22日,中央政府為“按家庭征收個人所得稅”改革做好技術準備。(一)納稅人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具體分為下列2種情況:1.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個人(指由于戶籍、家庭和經濟利益關系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的個人),在中國境內沒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居住期滿1年的個人,應當就其從中國境內、境外取得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2.在中國境內沒有住所又不居住的個人,在中國境內沒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居住不滿1年的個人,應當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二)征稅項目、稅率和計稅方法個人所得稅的征稅項目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等。1.工資、薪金所得的計稅方法工資、薪金所得,包括個人因任職、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和其他所得。在一般情況下,工資、薪金所得以納稅人當月取得的工資、薪金收入減除下列項目金額以后的金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所得的七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1)基本扣除額3500元;(2)個人按照規定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3)單位、個人分別按照規定繳存的住房公積金;(4)規定標準以內的公務用車和通訊補貼。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工資、薪金所得適用)注:本表所稱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的規定,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三千五百元以及附加減除費用后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所得額=工資、薪金收入-3500元-其他規定扣除項目在中國境內沒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和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在計算其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時候,除了可以按月減除費用3500元和其他規定項目以外,國家還可以根據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和匯率變化等因素確定附加減除費用。目前規定的附加減除費用標準為每月1300元,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是:應納稅所得額=工資、薪金收入-3500元-附加減除費用(1300元)-其他規定扣除項目附加減除費用的適用范圍包括:在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中工作的外國人;應聘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中工作的外國專家;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任職、受雇,取得工資、薪金的個人;遠洋運輸船員;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人員。香港、澳門、臺灣同胞和華僑也參照這一辦法計算納稅。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的計稅方法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應納稅所得額和《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二)》所列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注:本表所稱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的規定,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對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自然人投資者的生產經營所得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自然人投資者本人的費用扣除標準統一確定為42000元/年(3500元/月)。3.對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計稅方法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必要費用(3500元/月)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前列《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二)》計算應納所得稅稅額。4.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和財產租賃所得的計稅方法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和財產租賃所得,按照納稅人每次取得的收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20%的稅率計算應納所得稅稅額。5.財產轉讓所得的計稅方法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納稅。按照20%的稅率計算應納所得稅稅額。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計稅方法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三)主要免稅和減稅項目1、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2)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3)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4)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5)保險賠款;(6)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7)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8)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9)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10)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準免稅的所得。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準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1)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2)因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3)其他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準減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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