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項目包括哪些
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項目包括:
1、子女教育。學前教育階段,為子女年滿3周歲當月至小學入學前一月。學歷教育,為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全日制學歷教育結束的當月;
2、繼續教育。學歷繼續教育,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繼續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學歷繼續教育結束的當月,同一學歷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48個月。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為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
3、大病醫療。為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醫藥費用實際支出的當年;
4、住房貸款利息。為貸款合同約定開始還款的當月至貸款全部歸還或貸款合同終止的當月,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0個月;
5、住房租金。為租賃合同(協議)約定的房屋租賃期開始的當月至租賃期結束的當月。提前終止合同(協議)的,以實際租賃期限為準;
6、贍養老人。為被贍養人年滿60周歲的當月至贍養義務終止的年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有哪些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勞動者工資收入達到一定標準的,就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而個人所得稅是有專項扣除的,那么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的項目有什么?下面由我為讀者進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識對讀者有所幫助。一、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有哪些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簡便易行的原則。 第四條根據教育、醫療、住房、養老等民生支出變化情況,適時調整專項附加扣除范圍和標準。
二、個人所得稅的征稅對象 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而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國內公民,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港、澳、臺同胞。 1.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是居民納稅義務人,應當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即就其在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2.非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以上知識就是我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
個人所得稅扣除項目包括哪些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有:
1、子女教育: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
2、繼續教育:每月400元;
3、贍養老人:每月2000元;
4、大病醫療:每年限額8萬元;
5、住房貸款利息:每月1000元;
6、住房租金:每月800-500元。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五條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于學前教育階段的子女,按本條第一款規定執行。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六條
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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