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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條件,現就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于或等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占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二、本公告所稱現住房轉讓金額為該房屋轉讓的市場成交價格。新購住房為新房的,購房金額為納稅人在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網簽備案的購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價格;新購住房為二手房的,購房金額為房屋的成交價格。
三、享受本公告規定優惠政策的納稅人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納稅人出售和重新購買的住房應在同一城市范圍內。同一城市范圍是指同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州、盟)所轄全部行政區劃范圍。
2.出售自有住房的納稅人與新購住房之間須直接相關,應為新購住房產權人或產權人之一。
四、符合退稅優惠政策條件的納稅人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購房合同和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辦理退稅。
五、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與稅務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將本地區房屋交易合同網簽備案等信息(含撤銷備案信息)實時共享至當地稅務部門;暫未實現信息實時共享的地區,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確保稅務部門及時獲取審核退稅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備案信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相關規定可知,2022年房產退稅的條件如下:
退稅的前提是我們已經預扣預繳的個稅。這是前提條件,也是必要條件。
我們想要退稅,需要已經預扣預繳了個稅。即使其他條件都符合,沒有預扣預繳個稅也不可退稅。
畢竟,我們的退稅本來就是我們自己的錢!只不過多交了,才形成了退稅!沒有交過稅款,自然不能退!
2、預扣預繳時,沒有扣除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當然這里的房屋退稅說法不正規,更加正規的說法是房屋貸款符合規定,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而且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在預扣預繳時沒有在稅前扣除。
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在個稅年度匯繳清算時,才能把預扣預繳時沒有扣除的費用扣除,從而形成退稅。
舉例說明:2021年虎虎選擇自行申報時扣除住房貸款專項附加扣除。虎虎2021年未扣除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之前的應納稅所得額是32000元,預繳的個稅=32000*3%=960元。
個稅匯繳清算時:
應納稅所得額=32000-1000*12=20000元。
應納個稅=20000*3%=600元。
應退個稅=960-600=360元。
首套房貸款利息:每年按1.2萬元標準定額扣除享受條件:
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扣除標準:
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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