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營業稅金及附加是指企業的營業稅、城建稅、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稅金。此部分稅金可以稅前扣除。營業稅是根據主營業務收入*稅率(行業不同稅率有點差異,一般是5%)計算的;城建稅、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根據增值稅額*相應的稅率計算的,下面是稅率:
城建稅-增值稅額*0.05(縣級)
增值稅額*0.07(縣級市以上)
教育附加-增值稅額*0.03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稅額*0.02
分錄:計提時: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 應交稅金-城建稅
應交稅金-教育附加
應交稅金-地方教育附加
繳納時:
借:應交稅金-城建稅
應交稅金-教育附加
應交稅金-地方教育附加
貸:銀行存款
擴展資料:
1、增值稅附加稅分外資企業和內資企業,外資企業是不用交附加稅的,內資企業得交。從2010年12月起,外資企業也需要繳納附加稅
2、內資企業的增值稅要交附加稅,附加稅就是市區按增值稅的百分之七計算城建稅(縣鎮按百分之五計算城建稅);按百分之三計算教育費附加;按照百分之二計算地方教育費附加。
3、一般納稅人,增值稅是銷項稅減去進項稅的差額,銷項稅按照13%交稅。小規模企業,按照3%交增值稅。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增值稅附加稅
附加稅做會計分錄的方法如下:
一、繳納附加稅的會計分錄,主要通過“應交稅費”會計科目進行核算,相關會計分錄編制如下:
1、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2、貸:銀行存款。
二、計提附加稅時,相關會計分錄編制如下:
1、借:稅金及附加。
2、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三、期末結轉到本年利潤時,相關會計分錄編制如下:
1、借:本年利潤。
2、貸:稅金及附加。
四、稅金及附加
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稅金及附加是損益類賬戶,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五、應交稅費
應交稅費是根據稅法規定應上繳的各種稅款,是應付賬款的一種,主要包括應該交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稅費。該科目的貸方登記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借方登記已交納的各種稅費,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交納的稅費;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費。
計提增值稅會計分錄做法如下:
計提時: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城建稅。
應交稅金——教育附加。
應交稅金——地方教育附加。
繳納時:
借:應交稅金——城建稅。
應交稅金——教育附加。
應交稅金——地方教育附加。
貸:銀行存款。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指的是企業的城建稅、營業稅、教育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等稅金。
注意:
納稅人兼營減稅、免稅項目時,應當分別核算減稅、免稅項目的銷售額;如果沒有分別核算,不得享受減稅、免稅的稅收優惠;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適用免稅規定的,可以放棄免稅,依照有關規定繳納增值稅。
納稅人放棄免稅后,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免稅;納稅人發生應稅的銷售行為時,同時適用免稅和零稅率規定的,可以自主選擇使用免稅或者零稅率。
1、期末計提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2、實際繳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3、對于企業當期多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4、繳納以前期間增值稅額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擴展資料:
應交稅費核算規定如下:
①、本科目核算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等。
②、按規定計算確定的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借記管理費用,貸記“應交稅費”科目。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
根據財會[2016]22號文件規定,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調整后,發生的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借記稅金及附加科目。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
③、本科目應當按照應交稅費的稅種進行明細核算。
應交增值稅還應分別“進項稅額”、“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已交稅金”等設置專欄進行明細核算。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應交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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